前台客服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劳动合同应具备的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雇员为雇主连续工作满十年;

(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不满十年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几年;

(三)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劳动者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1)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姓名、地址及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写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福利等其他事项。

邵阳合同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hetongfawu)提供邵阳市合同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