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北京市东城区某处公房的原承租人王女士于2015年12月去世,王某系王女士的侄孙女,二人共同生活在案涉房屋处。王女士去世后,王某仍继续在案涉房屋处居住。2021年,房屋所在区域被纳入腾退范围,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王某委托本所律师代理其申请变更该公房承租人事宜。
律师先指导王某向房屋管理单位递交了变更承租人的相关申请材料。房屋管理单位以王某与原承租人王女士非《民法典》所规定的近亲属及家庭成员为由,作出拒绝变更的《答复》。在此情形下,律师协助王某整理起诉材料对《答复》提起诉讼。
案件结果
经过开庭审理,受诉法院于2021年12月28日作出裁判(距离立案仅37天),王某的诉请全部得到支持。判决撤销房屋管理单位作出的不予变更答复、责令其对王某的变更申请重新作出处理,同时案件受理费亦由被告负担。
律师说法
根据《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期限内,原承租人外迁或死亡,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本案中,房屋管理单位以王某并非原承租人王女士的家庭成员为由予以拒绝,其并未准确理解公房变更承租人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内在精神,未考虑原承租人王女士的家庭情况、王某有无住房等现实情况作出妥善处理,属于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本案对于变更承租人的实质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的阐释,对同类情况具有指导作用。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呢?
2025/4/3 93征收补偿"一把尺子量到底"!量你家的这把尺子,刻度清晰吗?
2025/4/3 88聚焦党的二十大 | 炜衡律师事务所党委坚持“三度” 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细走实
2025/4/3 82·【国家立法动态】《机动车登记规定》实施10天平稳顺利 小客车登记全国“一…
2025/4/3 92股票质押的债权止损必知4要点
2025/4/3 94教育培训合同如何约定避免歧义——蒋某某与某教育培训中心教育培训合同纠
2025/4/3 88木垒县法院:牢记使命永不放弃,十年积压案件终于审
2025/4/3 95民间借贷纠纷应怎样认定处理
2025/4/3 104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2025/4/3 87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应在什么时间内请求撤销?
2025/4/3 86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2025/4/3 94出席《郭翔教授八十寿辰暨学术思想与学术活动座谈会》
2025/4/3 79圣运简讯:诉讼胜山西省运城市国土资源局
2025/4/3 77德恒发布《中国反垄断法》7月期
2025/4/3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