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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润胜诉】​《规划复函》认定房屋必被强拆,京润律师逆风翻盘法院撤复函

《规划复函》认定房屋必被强拆,京润律师逆风翻盘法院撤复函

承办律师:李海霞、孔富丽

朱先生是广州黄埔区黄登东xx巷xx号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因“三旧”改造项目的实施,上述房屋被纳入改造范围。因一直未与改造方就安置补偿达成一直意见,一直未搬迁。2021年4月,上述房屋被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定为违法建设。并且,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还作出了穗开规划资源函〔2021) 849号《关于协助提供长岭街黄登东街xx巷x号涉嫌违法建设规划意见的复函》,将朱先生的房屋认定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违法建设”。那么根据广州地方规定,这个认定就意味着涉案的房屋必须必强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的安置补偿理由,朱先生当即委托海霞律师及孔富丽律师对该《复函》提起诉讼,因为朱先生旁听过海霞律师及孔富丽律师代理的其他黄埔区旧改村民案件的庭审,比较认可两名律师的对于涉及广州旧改拆迁维权的专业水平及认真负责的态度。

在朱先生的授权下,不久,海霞律师及孔富丽律师准备诉状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诉至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庭审中,海霞律师及孔富丽律师根据我国违法建设处罚权的立法过程主张法律并未赋予城管部门对违法建设的认定权,仍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保留,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却通过《复函》将该认定权赋予城管违法明显;另外,朱先生依法持有涉案房屋的宅基地使用证,将证载审批部分面积直接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违法建设”违背了政府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同时,《复函》的事实依据、程序等方面都存在违法之处。

开庭不久,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基本上支持了海霞律师及孔富丽律师庭审意见,撤销了该《复函》。同时法院在判决书中强调,规划部门应当兼顾建设的历史因素与现实状况、核发宅基地使用证与现实旧村改造等因素综合考量,从政府信赖利益出发予以保护房屋权利人的权益。

涉案《规划复函》被撤销了,这就意味着涉案房屋即使有部分面积未办理规划审批,也并非属于必须被强制拆除的房屋。该胜诉判决就如一道防护墙抵御着非法强拆行为的破坏。虽然拆迁工作人员会对老百姓说,打官司没有用,赢了房屋照样被强拆。但海霞律师及孔富丽律师想告诉大家的是,其实拆迁打官司就如咱们家里安置了防盗门一样,安装了防盗门也无法100%防不住小偷,但最少大大降低了被偷的可能。防盗门,让咱们在外打拼时不至于时时刻刻想着家里的财产,足够的安全感让咱们安心及幸福,而咱们奔波劳碌不就是追求更多的安全感及幸福感吗?

包括海霞律师及孔富丽律师在内的京润律师就是想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每一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筑起着尽量厚的防护墙,穷尽所有法律手段守护大家的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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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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