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全国虽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都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补偿。那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农民依赖土地生活,所以征收土地理应给予其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征地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补偿协议,而且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关键词伪原创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辅警单独对违停车辆拍照录像取证及张贴
2024/11/24 15中银法律云讲堂——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的合规边界
2024/11/24 12娱乐化民族气节,林志颖晒PS《中华男儿》剪辑照...
2024/11/24 10药品网售的开场哨是否已经吹响?——《药品...
2024/11/24 14内保外贷交易的机遇与挑战 | 写在外汇管理...
2024/11/24 14CBD商协会之夜——助力商协会高质量发展暨盈科商协会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仪式圆满举办
2024/11/24 16宫爱丽主任参加北京大学全球高端法商人才计划第...
2024/11/24 13软件进口商应当注意的海关与税务问题
2024/11/24 15为了避税降价卖房,不料反被买家告上法庭
2024/11/24 13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2024/11/24 156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2024/11/24 14# 山东房产纠纷律师:解决复杂房产纠纷,维护您的
2024/11/24 13【对中标合同的变更】赤峰建设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唐山凤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4/11/24 15购买车辆确被查封能否取得所有权
2024/11/24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