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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因拆迁被下达《强制拆除违建决定书》怎么办

  河北农村王先生的宅基地房屋遇到拆迁,王先生与征收方多次协商补偿未果,征收方下达了《强制拆除违建决定书》,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农村房屋因拆迁被下达《强制拆除违建决定书》怎么办

  王先生在村中有一处宅基地房屋,2015年3月,该房屋被划入了征收范围。王先生觉得补偿标准太低,并且征收过程中很多程序明显违法,就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016年1月,王先生在自家外墙上发现了县自然资源局对自己下达的《强制拆除违建决定书》,该决定书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王先生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根据《城乡规划法》之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首先,本案中,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自然资源局是没有权力下达此份文件的。

  其次,有关部门并没有对王先生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进行认定,如果是违建,也没有限期王先生更正。

  最后,有关部门将《强制拆除违建决定书》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但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也没有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违法法定程序。

  因此,在收到类似文件时,不必惊慌,及时咨询相关律师,寻找证据,选择合适的维权方案,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农村房屋因拆迁被下达《强制拆除违建决定书》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王欣宇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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