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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违建拆除律师-耕地上建住宅被强制拆除后怎么维权

  农村土地征收时,在耕地中建设的房屋并非全部都要按照违建处理,征收方没有权力强制拆除。那么,在耕地上建住宅,被强制拆除后有无补偿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河南违建拆除律师-耕地上建住宅被强制拆除后怎么维权

  河南信阳的卓先生的唯一住宅建于耕地上,修建于2019年,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建房时有村成员的签字和村委会的盖章,允许其建房。后来有关部门下达责令限期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告知书、公告等文件,告知卓先生上交5万罚款就可以将耕地性质改成宅基地建设。但该房还是于2022年5月被强制拆除。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耕地上盖房子不一定违法,也可以依法经过农用地转用审批,用作宅基地划批。

  本案中的行政机关第一次对卓先生的违法建筑作出处罚时,明确告知可以将耕地性质改成宅基地建设,可以认定该建筑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违法建筑,

  只要卓先生在通知期限内进行改正,行政机关就不能实施强制拆除房屋的二次处罚。

  行政机关未申请行政强制执行,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强制拆迁行为应依法确认其行为违法。被拆迁人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要求确认其行为违法,并申请行政赔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河南违建拆除律师-耕地上建住宅被强制拆除后怎么维权”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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