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某小区拥有一套430多平方米的房屋,该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然而,在未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街道办牵头组织居委会、安保、卫生等部门协助搬家,后又在凌晨6-7点将李某的房屋强拆了,对此,李某该如何维权?今天,京平拆迁律师和大家一起看看这个案件。
李某是济南市某小区的居民,在小区里拥有面积为434.16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因区开发项目建设,征收方决定对李某所在小区的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
2019年10月17日,街道办向社区居委会作出《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要求该社区居委会20日内向其交付包含涉案房屋所在土地在内的集体土地,否则将申请强制执行。李某因补偿不合理一直未与征收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也未领取补征收补偿款。
2019年11月26日凌晨6-7点,街道办组织工作人员强拆了李某的涉案房屋。李某认为,征收方强拆其房屋的行为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且未先对李某进行安置补偿,其强拆行为明显违法。故在律师的帮助下,李某将征收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征收方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
征收方辩称,因包括李某在内的少部分居民拒不搬迁,影响片区开发,为维护公共利益,在已经作出补偿决定、预留安置房的情况下,街道办牵头组织居委会、安保、卫生等部门对李某实施了协助搬家。
法院认为,国家因建设需要可以征收土地并依法对拆迁户予以补偿,拆迁户违反相关规定进行阻挠的,应当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交出土地,对拒不交出土地的,应当进行催告,催告期满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方对涉案房屋实施强拆时应当履行上述法定程序,但征收方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实施拆除行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显属违法。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征收方对李某房屋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
对于该案,京平拆迁律师认为,本案中,征收方以公共利益为由,直接实施了拆除李某房屋的行为,而没有依法履行催告义务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法院判决确认征收方强拆行为违法并无不当。
该律师指出,公共利益并不是违法强拆的“挡箭牌”,也不是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强迁的理由。该案中征收方还称是“协助搬家”,无论什么样的辩解,只要是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拆迁户利益的行为,大家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
【律师开庭】邀请您来一场真实的法律咨询之旅!忘掉冷冰冰的文字解答,我们将亲自为您解答疑问!“点击链接”预约律师线下面对面咨询。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2025/2/5 3申请再审法定事由,法律视角下的全面解读
2025/2/5 3土管法条例修订:土地增值收益有待明确|王有银主任接受法治周末采访
2025/2/5 2双重劳动关系的赔偿,关于双重劳动关系有关争
2025/2/5 3开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怎么处理,驾车必须携带
2025/2/5 3北京倡衡律师获聘担任某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25/2/5 22022年房屋拆迁需要子女签字吗
2025/2/5 5京云律师解读:老人卖掉唯一的住房,竟被中介私吞60万房款!
2025/2/5 3盈科律师接受安徽电视台公共频道的采访
2025/2/5 4遗嘱有争议四年了在普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吗
2025/2/5 4武峰律师专家解读——借助司法判例的指引规范作用 夯实汽车经销商合规意识
2025/2/5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5/2/5 5喜讯!铭达所及铭达律师荣获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表彰
2025/2/5 2县政府违法强拆,法院确认违法
2025/2/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