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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棚户改造律师-拆迁户要求对棚改拆迁查处未得答复怎么办

  棚改拆迁没有经过审批,又或者在拆迁实施过程中没有履行法定程序,那么,被拆迁人是否可以要求上级行政机关进行查处监督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山东棚户改造律师-拆迁户要求对棚改拆迁查处未得答复怎么办

  高某的房屋位于山东聊城,当地因进行城市建设开发,将高某房屋所在的片区纳入了棚改拆迁范围。但从得知拆迁的消息开始,直到拆迁指挥部找到高某协商拆迁补偿事宜,一直没有见到房屋征收决定等相关法定征收文件。只有拆迁指挥部作出的一份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方案。高某向拆迁指挥部索要多次,均没获得房屋征收决定。

  高某为了解这次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向有关部门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得知本次棚改拆迁没有市、县级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于是对违法征收的行为,向政府部门申请查处,要求政府部门对本次棚改拆迁项目进行调查,对征收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处理。但政府部门收到高某邮寄的查处申请书后,一直没有进行任何答复。

  针对政府部门的查处不作为,高某向上级机关申请了行政复议。最终,复议机关作出如下决定:1.确认政府部门不作为的行政行为违法;2.责令政府部门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处理。由此可见,拆迁户有权了解征收项目的文件,也有权调查、监督征收项目是否合法。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山东棚户改造律师-拆迁户要求对棚改拆迁查处未得答复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赵静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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