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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违建拆除律师-厂房拆迁过程中被下达限期拆除通知怎么办

  厂房拆迁时应注意企业的房屋和用地性质,租赁合同剩余期限,还有补偿标准是否合理。那么,厂房拆迁过程中被下达限期拆除通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北京违建拆除律师-厂房拆迁过程中被下达限期拆除通知怎么办

  北京房山的吴先生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后建造1700平方米的厂房用于经营,有营业执照。该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后,有关部门下达限期拆除通知,吴先生未拆,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了该房。

  拆除违建应按法律规定执行,行政机关只有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后,明确违法建筑的所有人或搭建人负有拆除违法建筑的义务,才能启动实施强制拆违的程序。拆违实施部门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前,应采取事先告知书的形式,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20日内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采纳;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陈述、申辩,或者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本案中的征收方如过未按照上述程序实施强制拆除违建,就属于违法拆迁,吴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征收方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北京违建拆除律师-厂房拆迁过程中被下达限期拆除通知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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