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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代表中国PET树脂产业成功应对埃及保障措施调查

德恒代表中国PET树脂产业成功应对埃及保障措施调查

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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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贸易与工业部于2015年12月8日针对进口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发起保障措施调查,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以下简称石化联合会)的委托,代理石化联合会以及中国国内所有PET树脂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广东泰宝聚合物有限公司、江阴兴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万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等,应对埃及保障措施调查。2016年8月16日,埃及调查机构宣布终止调查,德恒为中国PET树脂产业争取到不征税的最佳结果,获得全面胜利。

 

本次涉案产品PET树脂,又名聚酯树脂或聚酯切片,用于生产聚酯瓶坯,进而加工成聚酯瓶或聚酯罐,用于储存矿泉水、碳酸软饮料、食用油和药剂等。此前在2014年,埃及曾针对进口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阿曼等6个国家和地区的PET树脂发起过反补贴调查,并对自上述国家和地区及泰国、阿联酋进口的PET树脂发起反倾销调查,在中国商务部积极斡旋下,上述两起调查均以不征税结案。不同于此前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埃及此次发起PET树脂保障措施调查,是针对所有向埃及出口PET树脂的国家。中国是埃及PET树脂的第一大进口来源国,本案与中国PET树脂生产企业利益攸关,获得国内产业的极大关注。此外,欧盟、马来西亚、阿曼苏丹国、中国台湾、土耳其、沙特阿拉伯等国家和地区也都纷纷加入到本案的调查应诉当中。

 

调查伊始,德恒积极联系国内生产商和埃及进口商,组织应诉工作。为了收集用于抗辩的案件信息和贸易数据,德恒律师分别为中国石化联合会、国内PET树脂各生产和出口企业、埃及PET树脂进口商制作和发放问卷和数据表格,并基于收集的信息,与石化联合会及各企业展开数据比对、分析和研究工作。中国PET树脂出口企业在埃及的客户也提供了埃及PET市场状况和进口变化趋势的信息。

 

在商务部和石化联合会的指导下,德恒在全面收集国内产业和埃及市场数据、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 1994第19条,以及《保障措施协议》的规定,撰写了《无损害抗辩意见》并呈递给埃及调查机关,主要观点如下:

 

首先,埃及对PET树脂的进口在调查期内并未经历急剧而显著的增长。我们认为,由于埃及国内PET树脂市场在2014和2015两年内经历了结构调整,使得2014和2015年的数据不具有可比性,调查期需向前延展一年至涵盖2013年的数据,方能正确分析埃及市场的变化趋势。基于2013年至2015年的市场趋势分析显示,埃及在三年内对PET树脂的进口并未显示出突然、急剧和显著的增长,不符合GATT 1994第19条第1款以及《保障措施协议》第2条第1款关于进口数量增长的要求。

 

其次,埃及国内产业并未遭受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即使存在上述损害或威胁,也并非因进口产品所致。我们基于2014年埃及对进口PET树脂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结果、埃及国内产业2012至2014年审计报告、埃及国内市场相关数据等信息,从埃及国内产业的建立、埃及国内生产与进口之间的关系、埃及国内产品的价格与进口产品价格变动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证实埃及国内产业并未遭受到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同时根据我们所掌握的信息,埃及国内产业之所以被迫停工减产,是由于其自身不能满足与银行之间的信用合同,导致银行停止对其提供资金,同时埃及国内产业生产技术落后、出口表现不佳,也使其在生产经营中蒙受损失,而这一切与进口产品并无关联。

 

再次,埃及国内市场不存在“不可预见的发展”。“不可预见的发展”是保障措施中的专业术语,要求发起保障措施调查的进口国必须证明国内市场存在“不可预见的发展”导致进口量激增并带来损失,否则进口国不能采取保障措施。我们认为,埃及国内产业有能力决定自身的产量和销售,并且,其也明知,根据与银行之间签订的协议,如果其不能满足相关条款,就有失去银行资金资助并最终导致停产的风险。所有这些因素都是可控的,也是可预见的,并不存在不可预见并导致进口增长的因素。

 

最后,保障措施的实施是不符合埃及国内的公共利益的。由于埃及国内仅有一家生产PET树脂的企业,实施保障措施会增强该企业的垄断能力,况且该企业的生产能力无法满足埃及国内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还是要依赖国外进口产品,而进口产品承担保障措施后价格相应上升,最终会提高埃及国内下游产业和最终用户的成本。

 

在提交《无损害抗辩意见》后,中国石化联合会王子敏主任与德恒任永忠律师于2016年3月14日亲赴埃及出席在开罗举办的听证会,代表中国PET树脂产业阐述抗辩意见并积极争取行业的利益。在会上,中国驻埃及经商参赞处代表中国商务部发表意见,指出本案申请书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不符合GATT 1994第19条、《保障措施协议》以及WTO争端解决机构有关案例确定的保障措施实施条件,埃方应当尽快终止调查;中方希望与埃方通过合作而不是贸易救济措施来推动埃及PET树脂产业的发展。会后,根据与会各方所提出的意见,德恒律师再次出具了听证会后的评论意见,强调并声明中国PET树脂产业的立场和意见。

 

2016年7月,埃及贸易与工业部发布终裁前案件信息披露,指出埃及PET树脂产业所遭受的严重损害并非来自于进口PET树脂产品;对进口PET树脂实施保障措施可能损害埃及公共利益。至此,面对来自中国及其他有关国家、地区的反击,以及埃及调查机关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埃及国内产业选择撤诉。德恒在本案中为中国PET树脂产业的合法利益积极争取,为客户赢得了公平与公正,保住了中国PET树脂产业在埃及市场的竞争地位和市场份额,是一次意义重大的胜利。同时,德恒再一次代理产业成功应对国外大型贸易救济调查,充分展现了德恒的实力。德恒将在未来更多的案件中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为客户拓展海外市场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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