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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法律常识(三)

41、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一般不可以同时主张,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如果当事人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因此,从实质意义上讲,这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42、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多少?20%。

      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43、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可以要求法院调整吗?可以。

      44、卖方无权处分标的物导致买方无法获得标的物,那合同有效吗?仍然有效,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45、买卖双方没有约定货物的检验期,如何确定货物的检验期?除非对标的物有约定质量保证期,否则货物的检验期限最长为二年,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算。

      46、对于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限,如何确定?有约定按照约定,无约定以卖方确定为准。

      实践中,卖方可以发函告知买方试用期限以及货物价格等事项,如试用期限届满,且买方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47、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未作约定,如何处理?未作约定的,卖方无权主张使用费。

      48、未付电费,供电人可以马上断电吗?不可以。

      用电人不付电费,供电人应给与催告并给予一段合理期限。

      逾期仍不缴纳电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程序中止供电。

      49、赠与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经过公证的赠与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50、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如何确定保证的方式?按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履行保证责任。

      51、租赁合同需要书面订立吗?租赁期在6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

      52、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年?20年。

      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53、承租人不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需要证明不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会造成租赁物损失才可以。

      5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可以。

      但是举证可能会比较困难,因为承租人可能会以合作形式扩大承租人主体范围。

      55、没有约定租金何时支付,该如何处理?如租期不满一年的,应在租期届满时支付;如租期为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租期不满一年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56、什么情况下承租人无法行使其对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当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近亲属时。

      57、承租人对房屋有优先承租权吗?有的。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58、承揽合同下,定作人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吗?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定作人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应赔偿承揽人损失。

      59、委托合同下,委托人有任何解除合同的权利吗?委托合同下,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60、业主可以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吗?不可以。

      来源: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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