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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能否追偿(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的案由)

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能否追偿(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的案由)

一、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能否追偿

我认为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合同中有物的担保如抵押等,又有保证,在合同中同时约定物的担保人和保证人有连带关系,就可以,如果没有,则不行。一般情况下,抵押等物的担保与保证担保不会在同一份合同中的,是分别签订合同并约定各自的责任。以上仅供参考。

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判决书中明确保证人的追偿权,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则可以依据生效判决,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判决书中未明确,则应当另行起诉,另行起诉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开始起算。

如果判决书中已经明确“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凭判决书直接申请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即可;如果没有明确,实务中,可能需要就追偿问题另行起诉。

1、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后可以同时向债务人追偿又要求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2、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身份转为债权人,被担保人(原债务人)仍为债务人,反担保人为“担保人”,因此,担保人可以依法要求债务人与反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

按份共同保证中,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承担责任的份额。所以保证人是按照各自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是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一保证人追偿。

连带责任保证人不可能直接申请执行追偿债务人,只有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人放弃自己的抗辩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放弃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不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是保证期间已过诉讼时效,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是主债务已经过诉讼时效,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债务人追偿。

二、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的案由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可以直接要求主债务人向你履行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债务;如果主债务人不支付,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债务。

保证人过错与否,只是是否免除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与否,如果不能免除,那么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当然有权追偿权。

我认为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合同中有物的担保如抵押等,又有保证,在合同中同时约定物的担保人和保证人有连带关系,就可以,如果没有,则不行。一般情况下,抵押等物的担保与保证担保不会在同一份合同中的,是分别签订合同并约定各自的责任。以上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法通则第89条也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所享有的追偿权,在本质上是一种代位请求权,也就是保证人在清偿债务后,代替原债权人的地位,在其与债务人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判决书中已经明确“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凭判决书直接申请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即可;如果没有明确,实务中,可能需要就追偿问题另行起诉。

担保和反担保都是自己“钟群英”,还需要追诉吗?银行抵押房屋货款担保人与房屋产权人互相担保不需要追诉,房屋被侵占是因为申请执行人“黄乐琴”是个行贿诈骗犯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的范围有: (1)为履行担保债务而支付的财产; (2)履行担保义务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所遭受的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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