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连带责任担保人怎么办(担保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一、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连带责任担保人怎么办根据担保合同无效的缘由及情形,其法律责任分别不同:(1)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错误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损失承当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依然接受的,应当认定有错误)●债权人、担保人均有错误的,担保人承当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份的1/2责任。即应先由债务人的财产清偿,不足部份,担保人承当1/2。此时,无效担保人享有抗辩权。(2)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人无错误的,不承当责任;●担保人有错误的,承当债务人不能清偿部份1/3的损失。担保人错误情形包括:明知主合同无效仍担保的。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所担保的事由是主合同。从合同是为主合同服务的。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也是自始无效,担保人与主合同中的双方均不存在民事关系。所以,不承担债务。但担保人有过失的,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争议,那就是“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问题,很多人因为不了解“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这方面的知识,导致自身的许多权益受到损害。保证合同作为一种从合同,如果被确认无效,仅意味着合同规定的保证义务不能履行,并不表明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如果保证人有过错,仍应承担相应的无效保证责任。《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可见担保合同无效后,当事人承担的并非担保责任,而是缔约过错责任。而担保合同无效,可能因为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也可能因为自身的原因而无效。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担保人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如担保人有过错,承担责任比例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担保人有过错,承担责任的比例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有明确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所以,李四有权利要求王五承担全部债务。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责任。1、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为主合同项下明确的;2、担保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补充: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极小,关键要看债权是怎么认定的。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责任如下:1. 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 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3. 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二、担保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担保人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如担保人有过错,承担责任比例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担保人有过错,承担责任的比例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持你发保险合同去保险公司申请解除保险合同即可解除保险合同没有什么法律后果就是保险公司可能要你的违约金
因保险合同的无效而导致的法律后果可以类推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这些规定,保险合同的无效导致以下法律后果:1、保险合同无效的,如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且保险人不存在任何过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2、保险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当事人因为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如果投保人已经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已经给付保险金,应当以民法的不当得利的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均负返还的责任。但这只是一般原则,如果当事人有过错,还要负担损害赔偿的责任。3、由于保险合同属于特种之债,其无效的情形也甚为复杂。因此,如果保险法或保险合同对其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其规定办理。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根据担保合同无效的缘由及情形,其法律责任分别不同:(1)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错误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损失承当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依然接受的,应当认定有错误)●债权人、担保人均有错误的,担保人承当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份的1/2责任。即应先由债务人的财产清偿,不足部份,担保人承当1/2。此时,无效担保人享有抗辩权。(2)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人无错误的,不承当责任;●担保人有错误的,承当债务人不能清偿部份1/3的损失。担保人错误情形包括:明知主合同无效仍担保的。
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下面是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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