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客服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武冈法院44天内为申请执行人追回贷款本息75万元

日前,由于湖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夏向勇撕毁了一份手写的协议书,被执行人肖某向其偿还了贷款本息。申请执行人刘某通过支付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共计75万元,一场持续六年多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终于按下了“停止键”。

2012年,申请执行人刘某、被执行人肖某、案外人潘某共同创办服装公司。刘某持股40%,肖某持股25%,潘某持股35%。 2013年,潘退出,其股份按照原实际投资金额以9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沫沫、肖,其中刘获得15%,肖获得20%。按转让股份比例计算,肖某应向潘某支付56万元。由于肖某当时没有现金支付,肖某向刘某开具了贷款金额56万元的欠条,随后刘某代肖某向潘还款。某公司增持20%股份所需支付人民币56万元。随后,刘某、肖某、潘某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公司股东及股份变更登记。根据贷款协议,肖某按月向刘某偿还利息,直至2015年1月,随后偿还贷款利息17万元。肖某拒绝偿还贷款剩余本金和利息。与此同时,上述服装公司因经营不善而解散。

刘某多次催债未果,遂将肖某诉至武冈法院。一审判决责令肖某偿还刘某借款本息97.24万元。肖某不服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因肖某迟延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刘某于2020年4月28日申请执行。

案件执行官夏向勇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肖某对刘某处理案外某些事项的意见截然不同,这是肖某迟迟不还钱的主要原因。找到问题症结后,主管人员不厌其烦地多次为双方做思想工作,并组织双方调解,试图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化解心中的疙瘩。在第六次调解现场,经过执行人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放下戒心和偏见,同意退一步,达成了肖某向刘某一次性支付75万元、刘某自愿的协议。放弃。剩余本金和利息的调解协议。

邵阳经济纠纷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zhaiwujiufen)提供邵阳市经济纠纷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