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执行?
1.申请执行应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继承人;
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被执行人、执行的财产等是明确的;
一万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属于受申请执行的法院管辖
2.申请执行民事、刑事案件财产部分应在多长时间内向法院提出
应在2年内向法院提出,从法院做出的裁判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zui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zui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3.申请执行行政案件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
公民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半年。
4.申请执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者证件。
5.申请人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委托代理的,应当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代收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6.对法院执行行为有意见的,怎么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7.案外人不同意法院执行的,怎么办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提出书面异议的,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中止执行;理由不成立的,不停止执行。案外人、当事人对法院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8.对被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9.被执行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支付款项的,法院如何处罚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未按照法院裁定文书、其他法律文书执行的期间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10.被执行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其他义务的,法院如何处罚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未按照法院裁定文书、其他法律文书执行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11.执行中双方当事人是否可以和解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12.如果被执行人死亡怎么办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待中止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申请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13.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的,法院会如何处理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中同意的,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14.什么情况下法院会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回复执行
对以下情形,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官司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15.法院执行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结束。法院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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