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婚内签署的净身出户协议是否有效)
一、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按照《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法院认为一般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我国婚姻法中夫妻应相互忠实的精神,亦有助于社会公德,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无效的,这类协议属于显失公平的协议,直接无效。婚姻财产的分割也应该遵循公平原则,对婚姻破裂存在主要责任的一方可以少分,但是净身出户是很极端的情形,除非一方存在严重家庭暴力或者重婚等行为才可能净身出户。
该协议存在很大的争议,一般来说没有法律效力,但由于对方有过错行为,可以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
为了维护自己的婚姻,那么,许多人会签订“保婚”协议,协议约定“提出离婚的一方需净身出户”。虽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财产可由双方进行约定,但上述的协议约定由于限制了个人婚姻自由、违背公序良俗,所以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此,律师建议:婚姻双方当事人若需要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处理的,应当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进行起草审查相关的书面协议后,再行签订,以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你好,中国快律为您解答。当事人一方在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止。若签订此类保证书时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需要提醒的是,在签订婚姻保证书时,最好有第三方介入,如社会基层组织,无利害关系的同事、朋友等参与、见证,以此来更好地确保婚姻保证书的法律效力。
一般合同或协议都是以双方意思表示即可,前提是自愿的,非法定的协议只要双方达成某种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有效
你跟老公的协议属于私人定的,在法律上没有多大的保护性。所以是无效的。不过既然他出轨了,就是过错方,过错方是会失去很多权益的,处在不利的地位。
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婚内签署的净身出户协议是否有效你好,中国快律为您解答。当事人一方在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止。若签订此类保证书时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需要提醒的是,在签订婚姻保证书时,最好有第三方介入,如社会基层组织,无利害关系的同事、朋友等参与、见证,以此来更好地确保婚姻保证书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保婚协议由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其内容应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协议书》所附“一方提出离婚,协议无效”的约定,因限制他人离婚自由,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其无效不影响协议书其他条款的效力。
是的,你们签署的婚后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你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签署了即便付诸法律,法庭也会根据你们签订的协议为参考来判定你们的案件。除非协议内容非常的不合理,并且你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不合理的事实依据。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好。
你好,离婚协议只有在协议离婚之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你们必须在民政局领完结婚证了,离婚协议才能生效。就像遗嘱只能等到立遗嘱的人死亡后才能生效。
有的哦,因为法律规定,离婚协议自民政局登记离婚备案后产生法律效力。若是不服,可以在1年内向法院诉讼、主张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部分协议,法院查明不存在欺诈、威胁等情况的话,是会判决驳回起诉的
夫妻双方婚内约定如果有一方出轨就净身出户的协议,要经双方约定以书面形式达成,否则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共同平等支配的权益
此协议只能作一个要件。他是老师,我想比一般的人节制能力要强,你最好是从沟通开始。说实话,男人最反感女人对他象审问试的问话。所以楼主你也要从自身的方法上作一个自查,是不是平时你们的语气如何。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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