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http://www.搜狗.com第二款: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盗窃、诈骗、抢劫,为隐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三款:组织、利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强奸妇女、骗取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利用计算机进行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号(
2000年12月28日)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凡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诈骗、利用互联网敲诈勒索。
[相关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第《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号(法发[1996]32号1996年12月16日)
为了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诈骗案件中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1.根据《刑法》第151、152条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骗取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属于巨额。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是数额巨大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罪是情节特别严重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的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骗取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骗取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救济、医疗资金和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诈骗财物被挥霍,致使诈骗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利用诈骗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因欺诈受到刑事处罚的;
(八)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进行欺诈的。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于共同诈骗罪,犯罪数额应以行为人的数额确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兼顾社会治安情况,在2000元至4000元、3万元至5万元范围内,认定本地区执行的人身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认定该单位有诈骗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金额,确定适用于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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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http://www.搜狗.com第二款: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盗窃、诈骗、抢劫,为隐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三款:组织、利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强奸妇女、骗取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利用计算机进行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号(
2000年12月28日)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凡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诈骗、利用互联网敲诈勒索。
[相关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第《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号(法发[1996]32号1996年12月16日)
为了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诈骗案件中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1.根据《刑法》第151、152条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骗取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属于巨额。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是数额巨大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罪是情节特别严重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的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骗取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骗取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救济、医疗资金和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诈骗财物被挥霍,致使诈骗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利用诈骗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因欺诈受到刑事处罚的;
(八)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进行欺诈的。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于共同诈骗罪,犯罪数额应以行为人的数额确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兼顾社会治安情况,在2000元至4000元、3万元至5万元范围内,认定本地区执行的人身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认定该单位有诈骗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金额,确定适用于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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