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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青年在网上引诱幼女发生性行为被判强奸罪

本网新闻(颜如国)内地农民工张茜与女友QQ聊天,暗自庆幸他很幸运。当他得知女友小丽(化名未满十四岁)因为学业而向父母发脾气时,他主动邀请小丽去阿瓦提县散心。与之发生性关系。 5月8日,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张干有期徒刑五年。

阿瓦提县法院查明,2013年8月,被告人张干通过网络QQ聊天认识了小丽。经过多次网上聊天,两人逐渐发展成为“男女朋友”。 2013年10月上旬,小丽因学习问题与父母发生争执。小丽通过网上QQ聊天将此事告知了“男友”张干。明知“女友”向家人发脾气,2013年10月7日,被告人张谦通过网络QQ聊天,约好女友“小丽”在阿克苏双龙宾馆见面。

 当日15时00分,被告人张干邀请其“女友”小丽前往其在阿瓦提县工作的地方。当晚,二人来到被告人张干位于阿瓦提县的丰收三田七公司。在出租屋里,与小丽发生了一次性关系。随后三天内,被告人张干带着小丽来到丰收三场,并在其居住的出租屋内发生了3次性行为。

阿瓦提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干引诱未满十四岁的女童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严重侵害他人身心健康。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张干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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