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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代理山东省德州市棚户区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件

  近日,冠领律师事务所的李潇月律师、李皎实习律师代理了一起山东德州的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件,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该案迎来胜诉。

  黄先生是山东德州某区的村民,在村内有一套房屋。2021年6月14日,该区政府作出《关于对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以下简称《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对该地块的房屋及附属物依法实施征收,黄先生的房屋正坐落于征收范围内。

【胜诉简讯】未签安置补偿协议就被强拆?冠领律师抓住漏洞巧助维权-图1

  同日,区政府又作出《关于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以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载明了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政策。紧接着,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各街道办共同作出《评估机构选定方式告知书》,并迅速选定评估机构。6月21日,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作出估价报告。7月29日,区政府向黄先生送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从作出征收决定到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前后不足两个月,如此雷厉风行的征收行为让黄先生措手不及,也担心征收部门只求速度,出现差错。而当他看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内载明的房屋实测面积和补偿价值时,之前的担心成了现实——他的房屋价值被严重低估。

  合法利益受损的黄先生自然不肯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不过在征收过程中,这无异于螳臂当车,无济于事。意识到这一点后,黄先生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在李潇月律师和李皎律师(实习)的分析中,他理清了维权思路。同时,两位律师讲解维权方案时,条分缕析,让黄先生信心倍增,便决定委托两位律师助他维权。

【胜诉简讯】未签安置补偿协议就被强拆?冠领律师抓住漏洞巧助维权-图2

  时间不等人,两位律师得到黄先生的授权后,迅速展开证据搜集、分析工作,对之前的维权方案作出补充,力图算无遗策。准备就绪后,两位律师以当地区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被告称其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程序合法,文件内容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及分户评估报告作出的,符合实际情况,未侵犯到黄先生的合法权益,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起诉。

  针对被告的辩解,冠领律师指出:

  1、黄先生房屋的实际面积为161.79平方米,评估报告中房屋面积为138.84平方米,且其房屋一直用于经营,属于有经济效益且经济效益较好的房屋,但评估报告没有提供交易实例、可比实例、建立价格比较基础,可见其评估完全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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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依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载明的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政策,对于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无论是选择产权调换还是货币补偿,都应有设备设施移装补偿费。因此,被告应根据补偿方案标准进行相应补偿,但对黄先生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并未载明设备设施移装补偿费,属于遗漏补偿内容。

  3、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分户初步评估结果的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五日。本案中,在公示期未满五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即作出房屋估价报告,违反了上述规定。

  综上,该区政府对黄先生的房屋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主要证据不足,且有遗漏补偿内容,应依法予以撤销。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作出撤销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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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简讯】未签安置补偿协议就被强拆?冠领律师抓住漏洞巧助维权-图5

  撰稿人:张萌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邵阳刑法刑事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xingfaxingshi)提供邵阳市刑法刑事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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