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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廖海军案”办案人员接受调查:为立功对廖海军一家严刑逼供

新京报讯(记者王昱倩)7月6日,新京报记者从河北唐山“两女童沉尸枯井案”改判无罪的当事人廖海军处获悉,当年负责侦办其案件的一名办案人员被调查。

“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公众号7月5日发布消息称,唐山市迁西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宝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他相关涉案人员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廖海军告诉新京报记者,张宝祥是当年负责侦办其案件的人员之一。2018年9月10日,改判无罪1个月后,他曾向唐山市纪委监委提交了对当年办案人员的追责控告书及全套证据材料。2018年12月5日,他又向唐山市检察院提交了控告材料。今年3月,唐山市检察院告知他,对于他的控告,监察委已经立案。

新京报此前报道,1999年1月17日,迁西县两名女童被害身亡,17岁的廖海军被认定为杀人嫌犯。2003年,廖海军及其父母被唐山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包庇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五年。2018年8月9日,法院改判三人无罪。

廖海军告诉新京报记者,他蒙冤20年,从17岁进监狱,28岁出狱,失去了人生中最好的一段时光。他的父母在刑满释放后一直申诉,直至去世。冤案的伤害是永久的,坚持对造成冤案的相关办案人员追责。

根据廖海军提交的控告书,原迁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宝祥,原唐山市公安局刑警一大队民警卢广杰、杨春鹏,原迁西县公安局民警员亚光、张护、才俊贵、董文国等办案人员系“廖海军故意杀人案”的侦查人员。原唐山市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现唐山市开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铭锁,系廖海军案原审公诉人,原唐山市中级法院法官李铁军、李维、李歆,系廖海军案原审审判人员。

控告书认为,迁西县公安局在没有任何证据指向廖海军一家作案的情况下,为了破案、立功,不惜对廖海军一家用刑,实施残酷的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原审公诉人在明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追诉;原审审判人员在证据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就给廖海军判处无期徒刑,其父母廖友、黄玉秀也分获刑五年,酿成冤案。

据此,请求对本案原办案人员立案侦查,追究其造成冤错案件的刑事责任,并对该案中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一并追究相应责任。

廖海军母亲黄玉秀的代理律师王飞告诉新京报记者,昨日(7月5日),唐山市政法委、监察委人员向其通报案情进展,称唐山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当年的办案人员进行调查。

得知张宝祥接受调查的消息公布后,廖海军说:“现在只是宣布接受调查, 如果之后真的有实质性的追责,这个结果才是有意义的。”廖海军称将坚持追责,不会放弃。

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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