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您整理了马村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它们是 河南光裕律师事务所,河南纳圣律师事务所,河南光裕律师事务所,河南豫星律师事务所,河南博联律师事务所,河南新潮律师事务所,河南东君律师事务所,河南宁城律师事务所,河南光裕律师事务所,河南力诚律师事务所,帮您了解马村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排行榜的详细信息,供参考选择
河南光裕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4年元月,现有执业律师及工勤人员16人,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该所住所地在焦作市马村区境内,业务指导单位焦作市马村区司法局。 光裕律师事务所以全新的经营理念和服务模式,面向全国为各类社会主体提供高效、优质、快捷的专业服务。责任、诚信、正直是光裕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基础,专业、审慎、高效是光裕律师事务所服务的准则,匡扶正义是光裕律师事务所追求的目标。为客户量身打造最优化、最专业、最快捷、全方位的解决方案。 光裕律师事务所现已担任马村区政府、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润兴运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焦作支公司等十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是马村辖区最大的律师事务所。
河南纳圣律师事务所系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由专业律师、投资分析师、高级咨询师、经济师、会计师、医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本所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维护法治、追求正义”的宗旨,满怀“山容海纳”的情怀,辅以“规贤矩圣”的建制,坚持法律服务团队化、业务分工专业化,力求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达到完美统一,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并行协调发展,全面服务于社会。 本所综合开展: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投融资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民商事诉讼及仲裁、刑事辩护和代理,能够全方位地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热情服务、精勤耕作,纳圣团队工作成果和服务态度已被社会各界认可。纳圣团队将会珍惜荣誉、不骄不躁、继续用极大的热情,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客户的满意是纳圣团队永恒的追求!
河南光裕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4年元月,现有执业律师及工勤人员16人,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该所住所地在焦作市马村区境内,业务指导单位焦作市马村区司法局。 光裕律师事务所以全新的经营理念和服务模式,面向全国为各类社会主体提供高效、优质、快捷的专业服务。责任、诚信、正直是光裕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基础,专业、审慎、高效是光裕律师事务所服务的准则,匡扶正义是光裕律师事务所追求的目标。为客户量身打造最优化、最专业、最快捷、全方位的解决方案。 光裕律师事务所现已担任马村区政府、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润兴运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焦作支公司等十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是马村辖区最大的律师事务所。
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温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温县法律顾问处。2000年律师制度改革,更为名河南豫星律师事务所。豫星所现由一批具有多年执业经验和扎实法学理论功底的老、中、青律师组成。自成立起来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优质的服务。我们始终恪守“专业、诚信、创新、勤勉”的服务意识,秉承“品牌化、规范化、精细化、团队化”的运营理念,以人和为基础,以质量铸品牌,以创新谋发展、不断树立行业形象。2000年以来先后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是焦作市县级有影响的律师事务所和青年律师的实习基地。2004年河南豫星律师事务所成立党支部,并多次被授予“先进党组织”。
本所1999年11月由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办公地址位于人民路报业国贸13楼,紧邻四大班子办公区,拥有自主产权办公房300平米,配置一流,位置优越。 本所由具有现代法律思想和先进执业理念的精英律师为骨干组成。执业律师16人,律师助理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4名,中共党员6名、市政协委员1名。执业律师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是宏观决策行政管理、信访协调、金融投资、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 “务实、高效、责任、价值”是我们秉承的执业理念。“全心全意、全力以赴”是我们遵循的工作准则。“依法推动法治建设、有效维护法律实施”是我们追求的最高境界。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来,全所律师深入学习并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契机,申请设立了律所党支部,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专题调研小组,充分发挥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先后担任了温县人民政府、博爱县人民政府、山阳区人民政府、孟州市人民政府、待王镇人民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两级政府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涉法涉诉、信访事件、征地拆迁、重大决策等方面发挥了专业特长,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及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县(区)级政府和党委领导同志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2015年度被河南省律师协会授予“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光荣称号、2016年度被焦作市司法局授予“先进律师事务所”光荣称号。 建所以来,通过专业、规范的运营,在诉讼和非诉两大法律服务领域形成了自己的专业特色,诉讼业务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非诉业务致力于提供完善、系统的法律解决方案。通过成功办理的多起大案、要案及精品案件,已为当事人挽回百亿余元的经济损失。我们以专业、规范、优质的服务,先后为我市河南佰利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万方集团、通号电缆集团、中铁十五局集团、中央储备粮焦作直属库等大型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市地标型项目为龙源湖国际广场、锦江商业广场、东方红国际广场等大型商业地产的运作运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业绩只能说明过去,我们将一如继往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专业化、规范化、精品化方面上克难攻艰,再创辉煌。
河南新潮律师事务所简介 1980年,随着全国律师制度的恢复,我县成立了首家律师事务所----温县律师事务所。1993年,温县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温县第一律师事务所。1995年,又更名为焦作新潮律师事务所,2003年,冠名为河南新潮律师事务所。 本所是向社会各界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法定机构,代理各类法律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现本所拥有专职律师8名,全部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知识渊博,经验丰富,擅长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 本所成立20多年来,始终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目前担任全县三十余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每年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000万余元。特别是在维护残疾人和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深受群众和同行业的好评,并连年被评为县先进集体和文明服务单位。2010年被省司法厅、省律协评为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
本所始建于1981年,其前身为修武县法律服务所。2002年改制后更名为河南宁城律师事务所,是本县唯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在诉讼、仲裁代理、非诉讼业务方面成绩突出。建所以来先后为百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千余件。本所律师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敬业精神。全体同仁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理念,必将在焦作市律师服务行业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河南光裕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4年元月,现有执业律师及工勤人员16人,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该所住所地在焦作市马村区境内,业务指导单位焦作市马村区司法局。 光裕律师事务所以全新的经营理念和服务模式,面向全国为各类社会主体提供高效、优质、快捷的专业服务。责任、诚信、正直是光裕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基础,专业、审慎、高效是光裕律师事务所服务的准则,匡扶正义是光裕律师事务所追求的目标。为客户量身打造最优化、最专业、最快捷、全方位的解决方案。 光裕律师事务所现已担任马村区政府、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润兴运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焦作支公司等十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是马村辖区最大的律师事务所。
河南力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合伙制综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均是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我所主任李力,二级律师,焦作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焦作市政协委员,焦作市十佳律师,河南省优秀女律师。我所有两名律师担任焦作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四名律师担任焦作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六名律师担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建所初期,即与焦作市妇联联合,成立了焦作市妇女儿童法律咨询中心,涉妇女、儿童权权益的法律事务,咨询一律免费。建所以来,我所律师精诚团结,勇于开拓,始终以“力求卓越,诚信为本”为办所宗旨, “让法制的阳光普照大地”是该所追求私服公平正义的核心理念,2007年率先组织全所律师,以模拟法庭的形式,义务为市属中学进行普法教育,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业务简介 一、非诉讼业务: 我所长期以来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及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把关,参与商务谈判,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数千分,并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一起担保纠纷,一次性为一家顾问单位挽回经济损失2700多万元。 二、大型、典型案件的代理: 因一起土地纠纷案件,我所律师代理一村委会状告行政机关侵权,经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村委会均胜诉;轰动焦作的“缝山针抢劫杀人案”,我所律师担任受害人近亲属的委托代理律师参与诉讼,取得较好社会效果;为8岁私生子男孩,向其父追索抚养费一案,我所律师无私援助,免费代理,最终为男孩讨得公道与尊严;为顾问单位规范合法的用工作制度和员工管理制度,避免用工单位与员工发生劳资纠纷。 三、关注社会公益: 在做好业务的同时,我所律师热心关注社会公益事业,为焦作市南水北调大型工程免费担任法律顾问,为焦作市妇女儿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率先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成立模拟法庭,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为社会义务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