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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建博平律师事务所
福建博平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4月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系一家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开办人为律师所主任许天和,所址:漳平市景弘路41号东方新城C405室,服务电话0597-7566866。全所拥有四名专职执业律师和多名律师助理,律师均为法律本科学历,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和精湛执业实务;律师许天和、陈海汀是具有20多年丰富执业经验资深律师,在律师界内拥有较高美誉度,执业律师余贤燕、陈黄天斌,年富力强,通过严苛的司法考试后,具备了新时代律师独有的勇于拼搏精神,已成为本所中坚力量。 多年来,律师所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秉承诚信、敬业、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坚持扎根基层,服务百姓办所初心,全体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努力开拓进取,积极为广大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在漳平市法律服务领域取得较好业绩,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法律服务涉及刑事、行政、民事诉讼及非诉业务,与包括漳平市人民政府及下属政府部门等20多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签约有常年法律顾问关系,提供企业管理、金融保险、城乡建设和行政执法、房地产、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民政保障、教育等法律顾问服务活动。今后,全体律师定将以更加精湛的业务及严谨工作作风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社会创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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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
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9年5月24日,原属占编国办律师事务所,2001年1月17日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已有近三十年的执业经历,历史悠久。是一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一家有理想的律师事务所,也是龙岩律师界蝉联三届的龙岩市文明单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成立以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追求理想,为荣誉而执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高效、满意的法律服务。业务领域涉及刑事、建筑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婚姻家庭、合同、征地拆迁、知识产权等,其中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涉及行政、新闻、金融、建筑、通信、外贸、房地产、制造、物流、物业、宗教等领域。其中担(曾)任闽西日报社、龙岩市总工会、龙岩市气象局、龙岩市国家税务局、龙岩市古蛟新区管理委员会、新罗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上杭县南阳镇人民政府、福建龙麟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家机关、社团及企事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几代律师的不懈努力下,赢得无数至高荣誉,荣立集体三等功,先后被授予“龙岩市文明单位”“福建省青年文明号”“福建省律师行业文明服务窗口”“福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司法部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福建省履行社会责任先进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传承了国办所“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像军人一样爱护荣誉,得到党和政府认可的创先争优传统。在司法局的领导下,培育的律师先后有一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优秀律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三人荣获福建省劳动模范;二人荣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一人荣获福建省三八红旗手;三人荣获龙岩市五四青年奖章;六人荣获福建省优秀(青年公益)律师;二人荣获龙岩市十佳律师;一人荣获“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被人们称为“律师界的黄埔”。 为“做强、做精”,本所专设刑事辩护代理与风险防范团队、政府与公司法律顾问团队、建筑工程及房地产团队、劳动和人力资源团队、企业商事团队、婚姻家事团队等多个专业法律服务部门,适应物质精神政治生态建设,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国家级青年文明号,从而满足客户多样化和专业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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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建诺佳律师事务所
福建诺佳律师事务所于2009年4月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龙岩市一家中型规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目前律所由执业多年的4位合伙律师组建而成,律所还招聘了2位执业律师、律师助理若干。自成立以来,律所即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与诉讼法律服务。从成立至今,律所主要担任过龙岩市公安局、龙岩市安监局、龙岩市人才服务中心、新罗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龙岩市邮政服务公司、龙岩市水利工程处、龙岩市龙物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工发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龙岩市高岭土有限公司、漳永高速公路公司、龙岩东肖城市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众多建筑、房地产、贸易等机关、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全省范围内为上百家单位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处理顾问单位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主要包括为顾问单位的行政决策、商业经营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解答法律查询;审查、修改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应顾问单位要求讲授法律知识;协助顾问单位处理内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历经几年的发展,律所已成为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并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其专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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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
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于1995年3月成立,系应市场经济要求以及响应律师制度改革而设立的龙岩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目前由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法学院等高等政法院校的十六名中青年律师组成。本所位于交通便利的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F幢20层,拥有具有自主产权的近1000平方米宽敞的办公场所及现代化办公设备和完善的法律检索系统。本所历年来多次获得各项荣誉称号:2000年元月被福建省司法厅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01年7月被福建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评为“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示范点。2003年9月被中共龙岩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窗口”称号。2004年1月被省司法厅授予“福建省诚信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2005年12月被龙岩市司法局授予“龙岩市诚信律师事务所”称号。2010年3月被龙岩市妇女联合会评委“龙岩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1年2月被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评为2007年至2009年“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4年,被推荐为福建省首届“诚信文明律师事务所”候选单位。2015年4月被龙岩市诚信建设促进会、龙岩市司法局、龙岩市律师协会授予“龙岩市律师行业诚信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9月,被提名为履行“社会责任先进律师事务所”2017年10月,被福建省律师协会评为2014-2015年度“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以敬业、诚信、合作、创新作为所训,以厚德明法、勤勉尽责、恪守正义、优质服务、客户至上为服务宗旨。自成立以来,天岩律师先后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的常年法律顾问几百家,办理各类案件两万余件,在社会上具有广泛的影响,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雄厚的办案实力。本所主要业务范围:1、担任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公民的常年法律顾问;2、代理企业改制、产权界定、招投标、房地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民事活动中的非诉讼法律事务;3、代理参加有关法律事务的调解、仲裁活动;4、刑事辩护及各类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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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建向远律师事务所
本所原律师所名称为“福建尚葵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9年5月10日。2019年10月21日将原律师所名称变更为“福建向远律师事务所”。本所的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各自优势、造律师协同执业环境;本所的价值观:诚信、务实、担当、创新;本所的愿景:成为当事人认可的、自愿推介的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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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建博益律师事务所
本所系福建省司法厅于2002年3月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目前龙岩市最年轻的律师事务所,四名合伙人均毕业于国家重点法律院校,获本科以上学历。合伙人均有四年以上律师工作经验,原均为龙岩市其他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律师。 本所现有专职律师10人,实习律师1人,行政辅助人员1人。截止目前,本所律师担任了龙岩市国土资源局、龙岩市住建局、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洲公司、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七三一台、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龙岩市公共交通公司等几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案件数百起,在民商事和刑事诉讼方面,以及金融、房地产、合同等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树立了良好的职业信誉。 “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忠实于当事人”是本所的宗旨。本所办公环境优越,合伙人均配备私人轿车,我们将利用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采取团队协作方式,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精湛的法律技能为客户提供迅速而富有成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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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
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12月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全所现有执业律师28名,实习律师3名,律师助理及辅助人员3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律师6名。 本所位于龙岩市新罗区商务营运中心青年创业大厦18楼,处于城区核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同时具有目前龙岩面积最大条件最好的办公场所,能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一流的服务和工作环境。 本所服务范围包括:受聘担任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代理、仲裁代理、公司股权、并购、重组、投融资、证券业务、金融保险、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非诉讼业务。全体律师以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好评,业务收入连续数年名列龙岩市首位。 本所连续被评为第六届(2010-2012)、第七届(2012-2014)福建省文明行业示范点,2012年11月被福建省律师协会评为2010-2011年度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4年12月被福建省律师协会评为2012-2013年度福建省文明诚信先进律师事务所,现任龙岩市诚信协会副会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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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建汀杭律师事务所
福建汀杭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 17年8月21日,系合伙所,现有蓝国旺、廖赞梅、陈裕文、陈亮金等4位专职注册律师。律所位于上杭县北环路中路,交通便利,办公场所宽敞、设备齐全。律所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法律技巧、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社会协调能力。作为一家新创办律所,坚持高起点、严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追求专业规范,讲求团结协作,顺应法治社会发展要求,积极开展各方面法律业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律所承诺秉持 “诚信、敬业、法治”精神,以“专业、务实、创新、合作”的作风,竭诚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化合法利益。悠悠汀江,美丽上杭,汀杭律师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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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福建津都律师事务所
福建津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7年12月,创立之初名称为福建省龙岩发展律师事务所。1999年12月更名为福建省龙岩津都律师事务所,2001年4月起按司法部要求更名为福建津都律师事务所。 风雨中走过的津都律师事务所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要求下,狠抓内部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高起点、严要求吸纳律师精英,严把进门关,组成一支懂法律、懂科技、懂外语的复合型专业律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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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福建永宏律师事务所
福建永宏律师事务所原系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下属国资律师事务所,机构改革时于2001年7月6日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5人,辅助人员2人,主要从事刑事辩护、民事和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业务代理、担任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