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您整理了临澧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它们是 湖南合策律师事务所,湖南德有常律师事务所,湖南龙阳律师事务所,湖南独角兽律师事务所,湖南经卫律师事务所,湖南城头山律师事务所,湖南鼎鸣律师事务所,湖南保协律师事务所,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湖南深柳律师事务所,帮您了解临澧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排行榜的详细信息,供参考选择
合策所创立于2012年6月,属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市直所,是常德市以“公司化”团队服务为特色的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15名,实习律师4名,行政管理人员1名。全部拥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学硕士2名,高级律师1名,中共党员10名,民建会员1人,九三学社社员1人。 合策所创立之初就以“专业化、团队化、品牌化”为发展目标,率先在常德律师行业实行“公司化”团队管理模式。“公司化”有利于事务所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当事人权益最大化,有利于青年律师的培养和发展。合策所以法律实务出发,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准,打造成一支团结协作、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的法律服务团队。 合策所秉承公昭法理、匡扶正义的宗旨,坚持敬畏法律、厚德守信、严谨务实、敢于担当的理念,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依法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湖南德有常律师事务所简介 本所字号——“德有常”,取《道德经》之“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以及《易经·井卦》之疏解——“德有常而不变所守”“无丧无得,德有常也”等语义,也与苏州名胜拙政园名匾“基德有常”语义相通,表达本所律师遵德守法,诚心正意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信念。 本所现有律师22名,具有法学博士、硕士、学士梯队学识结构,其中法学博士2名、法学硕士6名,实践经验与理论水平齐备,以提供专业化、团队化、数字化法律服务为执业特色,以投融资、公司、合同、建筑房地产、税务、行政等法律事务为专业特色,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PPP等投资融资项目、项目谈判、合同审查、企业改制、公司上市、建筑房地产项目全程管理等非诉讼法律服务,以及代理重大、疑难民事、商事、行政诉讼案件为服务特色,立足于常德,立志于为常德市“开放强市 产业立市”尽心献力,尽力为常德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提供正规、专业、诚信、高效、优质法律服务。 本所位于商贸云集的常德市武陵大道和洞庭大道交汇处的高端写字楼“浙商广场B座”,一流现代中式家装风格装饰装修,配备有中央空调、冷暖空调、供暖系统、新风系统、宽带局域网系统、集团电话系统、直饮水系统、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装订机、切纸机、碎纸机、大屏幕演示机、电视机、竖屏广告机、遥控式门铃、冰箱、煮茶机等设施设备,客户体验评价高、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本所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368号浙商广场B座1413-1417室(邮政编码415000)电话(总机):0736-7230333微信公众号:dyclscn
湖南龙阳律师事务所前身是1979年成立的汉寿县法律顾问处,后改名叫汉寿县律师事务所、汉寿县第一律师事务所、湖南龙阳律师事务所。2013年8月,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我所历经三十多年风风雨雨的洗礼、历练,今天的湖南龙阳律师事务所业务已经发展成涵盖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委托、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等多个领域,并成为本地规模最大、人数最多、设施最全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本所自成立以来,我们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凭借其近三十年来积累的丰富的实践经验与社会资源,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所在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与建筑工程、诉讼仲裁代理、刑事辩护、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众多律师业务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获得了广泛的好评。合伙人黄少华律师承办的《维护刘某合法权益案》作为当年湖南省律师行业唯一入选案件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律师三十件优秀案例。 我所不仅重视律师队伍建设、重视提高服务质量回报社会,更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教育,全部执业律师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数年来我所律师始终以共同的信仰和理念凝聚人心,完善的人才招录及用人机制使全所的成员真正融为一体,形成了一支锐不可当的精英团队,其中多名律师被聘为常德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优秀的业绩和普遍的赞誉使全所律师极为振奋,我们将珍惜所获得的荣誉,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精准地运用法律满足全社会多方面、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不断进取,再接再厉,让湖南龙阳律师事务所更上一层楼。
“独角兽”正义之兽,我国古代法律与公平的象征。 湖南独角兽律师事务所由常德市首届十佳律师周文锋发起,与李诗英、刘南剑等资深律师组建,2001年5月由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8名专职执业律师,均各有专攻,各有专长,擅长办理民商事纠纷案件的诉讼和仲裁代理,以及刑事诉讼案件的辩护、行政诉讼代理,在企业重组、商贸谈判、重大合同起草等非诉讼领域有所建树。 全所律师秉着“独角主公道,铁肩担道义”的执业理念,以其精深广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广泛的社会联系,扎实的业务能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凭借多年积累的执业信誉与业务经验,深得客户信任,做到社会满意、自己满意、客户满意。湖南独角兽律师事务所全所律师,将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诚信执业,恪尽职守,为社会各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湖南经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1997年4月28日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本所已经成为常德市一家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目前,本所法定地址在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中段100号,办公区面积近600平方米,各种现代化办公设施一应俱全。本所现有专职执业律师19名,实习律师2名,行政工作人员3名,执业律师平均年龄在40岁左右,半数以上律师执业时间超过10年,多名律师被聘任为常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本所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不仅有合伙人会议等各项制度,还成立了本所管理委员会对律所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内设刑事、民商事(对接法律顾问、建筑房地产、劳动人事和医疗事故、金融保险等专业)、行政及非诉法律事务部门。 本所是常德市首批成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居全市律师事务所前列。 本所主任李德爱律师,中共党员,现为常德市律协第二届理事、常德市律协第二届金融与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第八届省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常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本所首席合伙人兰志龙律师(原主任)现任市政协常委、省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曾先后担任省律协第五、六、七届理事,省律协第七届常务理事,第六届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省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市法学会常务理事。自2002年至今担任常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本所执业领域广泛且专业特色突出,在法律顾问、建筑房地产、公司法律事务、金融保险、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等方面拥有明显优势。 本所和大众传媒有着稳定而良好的合作关系。《常德日报》、《常德晚报》、常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经常就社会热点、法律问题采访本所律师,对本所律师承办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本所的重大活动能够及时报道。 目前,本所律师担任百余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客户中享有良好的声誉。本所首席合伙人兰志龙律师是常德市法律顾问团成员。本所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主要有:常德卷烟厂、常德日报社、常德市交通局、常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常德市第一中学、常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天力集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常德达门船舶有限公司、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常德芙蓉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今珠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联实业有限公司(福利企业,免费服务)等。本所律师承办了不少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首席合伙人兰志龙律师承办的王同亿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桃源热市税案、主任李德爱律师承办的全国最大假发票案和湖北省《知音》杂志社名誉侵权案件等。 本所2006年4月被湖南省司法厅授予“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本所多次被常德市司法局评为“律师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被常德市司法局评为“2011年度全市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先进集体”。
湖南城头山律师事务所于1994年发起设立,经过二十多年的风雨历程,本所已发展为一家拥有四名合伙人,二十多名执业律师的法律服务机构,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常德市“十佳”律师事务所。 “诚信为本,勤勉尽责”是城头山所全体律师的执业理念。城头山所自成立起就一直非常重视对全所律师进行诚信教育,并将诚信理念贯穿于全所和所有律师的执业活动中。 “传统业务和现代业务并重,诉讼业务与非诉业务齐进”是城头山所的发展思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全所律师的业务拓展,一方面全所在法律顾问、民事代理、刑事辩护等传统业务领域稳健增长,广受赞誉;另一方面为满足日益发展的客户对法律服务新的需求,全所律师不断开拓,锐意进取,在非诉业务领域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以人为本,发展提高”是城头山所的内在追求。全所绝大部分律师拥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多名律师曾受聘担任学校法学教师,先后有多名律师荣获省、市、县级表彰和各类奖项。
湖南鼎鸣律师事务所前身为津市市法律顾问处,成立于1979年,后改为津市市律师事务所、津市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湖南鼎鸣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律师七名及各类专业律师,其中市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一名,且不乏高级律师、法学讲师、企业厂长、执业医师、经济师等高级技术人才。现将律所基本情况简介如下:人员组成:本所现有合伙律师7名,其他工作人员1名。部门设置:律所设主任、党支部书记各一名,最高决策机构为合伙人会议。主要规章制度:《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合伙人会议制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关于律师过错责任赔偿的暂行规定》、《负责人考核办法》、《人事管理规定》、《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客户风险告知及投诉办法》、《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使用规定》、《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资产状况:30万元执业情况:本所律师除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保险、合同、物权、房地产、担保、婚姻、继承、侵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涉诉代理服务之外,还有优秀的专业人员对公司清算、投资咨询、税务筹划、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等方面提供高水平的非诉服务。工作业绩:本律所曾被评为省、市先进律师事务所,与全国律所具有广泛协作关系、被社会各界誉为老骥伏枥、湘北名所。目前为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湘澧盐化公司、中联车桥、鸿鹰生物、新合新生物、三湘和达等几十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单位。率先提供县域ppp项目谈判服务,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上亿元。本所律师始终以“勤勉敬业、优质高效、诚实信用”为执业宗旨,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湖南保协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4月由湖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位于柳城常德,保协所以“保护权利、协助法治”为宗旨。 2017年5月,保协所完成合伙人变更,由刘清国、徐德林、王宏刚三位律师担任合伙人,在注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传统诉讼业务的基础上,加强了公司并购、破产重整等非诉领域业务的开展,更进一步加强了刑事辩护业务的拓展。保协所通过承办的案件,比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广泛的合作平台、勤勉的执业风格、负责的工作态度,已使保协所逐步发展成为一家专业化、规范化律师事务所。
经营理念:忠于法律、维护正义、精诚团结,诚信服务。 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是常德市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多次被司法系统评定为“先进集体",连续两次获得“省文明律师事务所”和“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曾获得省、市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模范律师”和“十佳律师”称号。
简介:湖南深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0年3月,其前身是安乡县法律顾问处,是司法厅核准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974282988 办公地点:湖南省安乡县深柳镇文昌湾社区师范路1号。现有合伙人三人,主任宋庭甲律师、副主任何永谦律师、程永德律师。本所机构设置齐全,有一整套完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并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网络设施,本所执业律师均受过系统、全面的法学高等教育,团队意识强,执业多年,累计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湖南深柳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律师的执业行为紧密结合在一起,把律师职业与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专业分工与团队配合相结合,遵照“术业有专攻”, 按法律服务领域和专业设立了专业事务部,要求每位律师都要有自己的专业方向和专业分工,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作深作强。 秉承“守德、求实、敬业、创新”原则,以规模化、现代化、专业化及协作精神著称;贯彻“法律公正至上”和“为当事人谋取最大法律利益”的执业理念。 湖南深柳律师事务所郑重承诺-------- 我们提供法律服务,皆承担为保密义务; 我们履行律师执业,皆尽到谨慎注意义务。 如果由于深柳律师的重大过失和过错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害,本所一定按《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办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