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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资讯•双周报 | 2022年第5期

一、行业热点

 

1、工信部:整改!不得强迫用户使用App

近日,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召开行政指导会。会议要求,在用户浏览页面内容时:一是未经用户同意或主动选择,不得自动或强制下载App,推荐下载App时,应同步提供明显的“取消”选项,切实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二是无合理正当理由,不得要求用户不下载App就不让看全文;三是不得以折叠显示、主动弹窗、频繁提示、降低体验等方式强迫、误导用户下载、打开App,或跳转至应用商店,影响用户正常浏览信息。

 

2、《士兵突击》制片人吴毅被捕,涉及失信被执行未履行金额达1.22亿

3月1日晚,浙文影业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子公司天意影视法定代表人吴毅涉嫌职务侵占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2月28日,吴毅被东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据悉,吴毅曾担任《士兵突击》《我的团长我的团》等剧集制片人。天眼查App显示,他名下共有7家公司,5家为存续状态。吴毅涉及多条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未履行总金额约1.22亿。

 

 

3、作家谷传民起诉“大衣哥”:商演其原创歌曲,未交一分版权费

近日,著名作家、导演谷传民,多次在社交账号上公开喊话“大衣哥”朱之文,希望其尽快与自己进行沟通。谷传民表示,他的多首原创歌曲被大衣哥广泛用于商演的多首歌曲如《火火的情怀》、《热泪颂等》,已经涉嫌侵权。谷传民在社交账号上公开了委托授权书截图,表示已经委托已经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取证,随后进行正式的法律程序。谷传民表示,钱是次要的,我要的是他(“大衣哥”)的一句道歉与感恩!

 

 

4、最高法明确“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提及,最高法2021年审结垄断案件49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478件,其中特别提到“茶颜悦色”奶茶诉 “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称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将予以制裁;明确“青花椒”等“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对相关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在工作报告中明确“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这样的一锤定音很及时,也很有必要,相当于为不少市场主体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让他们可以安心正常经营,不必担心再遭到一些所谓的商标权利人的“撒网式诉讼”。

 

5、国家版权局公布2022年度第三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及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根据相关网络服务商上报的作品授权情况,国家版权局公布了2022年度第三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对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重点作品采取以下保护措施: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未经许可不得提供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商应当禁止用户上传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当加快处理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6、恋综《没谈过恋爱的我》开播两周市占率第一

12日,优酷《没谈过恋爱的我》开播两周,第三方云合数据,其市占率登顶网络综艺第一,整体表现高于其他同期同题材内容。在优酷站内,累计观看用户人数,为优酷恋综最高。

 

 

7、爱奇艺发布2021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3月4日私募融资2.85亿美元

3月1日,爱奇艺发布了2021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第四季度净亏损18亿元,同比扩大20%,全年净亏损62亿元。第四季度会员收入41亿元,同比增长7%;第四季度月度平均单会员收入(ARM)14.16元,同比增长14%。3月4日,爱奇艺宣布与百度等投资机构签订认购协议。投资人同意以私募方式购买共计164,705,882份新发行的公司B类普通股和304,705,880份新发行的A类普通股,总购买价为现金2.85亿美元。

 

 

8、乐华娱乐集团拟赴港上市

3月8日,根据香港交易所官网资料,乐华娱乐集团正式递交上市申请,拟赴港上市。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三个年度,乐华娱乐集团分别取得收入为人民币6.314亿元、9.22亿元、12.904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3.05;年内净利分别为人民币1.193亿元、2.919亿元、3.353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67.6%。经过重组,杜华持有乐华娱乐集团50.18%股份,杜华的配偶、合伙人孙一丁持有3.31%,韩庚持有2.35%。华人文化、东阳阿里巴巴影业和字节跳动全资子公司量子跃动通过联属公司认购,分别持有乐华娱乐集团14.25%、14.25%、4.74%的股权。此外,招股书中合作关系年期为7年的“供应商B”,疑似为王一博控制的企业。照此推测,2019至2021年,乐华分别向王一博支付了3227.4万元、1.33亿元、3.02亿元的收入分成。乐华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艺人管理公司及中国认知度最高的娱乐品牌之一,主要包括艺人管理、音乐IP制作及运营及泛娱乐业务三大互补业务板块。

 

乐华娱乐持股架构,招股书第96页

 

9、脉脉回应“先看点评 再找工作”

近日,脉脉推出的“先看点评 再找工作”的公司点评模式再度引发媒体质疑,称没有认证也可以对公司进行点评。3月10日,脉脉创始人兼CEO林凡在朋友圈和微博发文回应,只有认证用户才可点评的功能下周一(14号)才上线,感谢媒体和用户一起来找点评bug,如果找到bug,红包悬赏,脉脉一年会员起步。

 

 

10、锤子科技股权冻结信息清零,5000万股权被解冻

近日,企查查显示,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股权解冻信息,股权冻结详情显示,股权数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被执行人为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冻结股权标的企业成都野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服务合同纠纷。企查查信息显示,罗永浩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职务,目前该公司股权冻结信息已全部清零。

 

 

 

二、新规速递

 

1、最高法发布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明确签收不得视为商品质量合格

最高法发布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新规对于“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实践中常见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进行列举,明确有上述内容的格式条款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同时明确,奖品、赠品、换购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中消协建议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直播营销、社区团购等作出规制

3月1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官网发布《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报告》建议,从更好保护网络消费者的现实需要出发,可考虑再次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尤其要对直播营销、社区团购等新业态的网络消费作出规制。

 

 

3、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网信办起草了《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截至到2022年3月17日,公众可将反馈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tcts@cac.gov。

 

4、最高法、人社部发布《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要求,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工作实践,现就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意见(一)》规范了调解协议后续程序性保障,完善了诉裁调对接机制,明确了终局裁决范围,确立了仲裁证据的司法审查规则,有利于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提高调解协议履行率,有利于提高仲裁终结率,高效便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细化了有关法律适用标准条件,有利于发挥仲裁前置的功能作用,促进裁审法律适用统一,有利于培养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自觉守法用法意识,提升仲裁、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三、司法案例

 

1、爱奇艺起诉租号平台获赔103万,后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近日,爱奇艺与一租号平台的诉讼公开了二审法律文书,爱奇艺获赔103 万元。文书显示,一审原告爱奇艺公司诉称,南澳公司在其运营的多个租号平台中向用户收费提供爱奇艺会员账号的租赁服务,并从中获取高额利益。被告南澳公司诉称,涉案爱奇艺账号为用户上传,其主营业务为游戏账号租赁,视频账号租赁占比小,不会对爱奇艺的经营产生影响等。

 

公证书内容显示,南澳公司通过在每笔订单中向出租方收取 15%-20% 的手续费(最低收费为 0.3 元)以及 2% 的支付宝提现手续费(最低每笔 2 元),从账号租赁交易中直接获取经济收益。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诉平台以“租号”为主营业务,南澳公司从账号租赁中直接获取经济收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判决南澳公司赔偿爱奇艺公司共计 103 万元。后南澳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被诉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并无不当;南澳公司损害了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审法院酌定的赔偿数额尚属合理。故此,二审法院驳回南澳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2、OPPO就FRAND许可费率起诉InterDigital

日前,集微网从知情人士处获悉,OPPO已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InterDigital发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定全球FRAND许可费率。此举应是OPPO对2021年底InterDigital在英国、印度和德国起诉OPPO专利侵权的回应。此次诉讼发生的原因是InterDigital与OPPO在许可费率和许可条件上难以达成一致。面对分歧,InterDigital选择的诉讼地都是对专利权人较有利的司法区域,如果OPPO只是被动应诉显然是不够的。此次OPPO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InterDigital提出FRAND之诉,应该就是为了对抗NPE的这种选择性诉讼。

 

3、亚马逊84.5亿美元收购米高梅交易要失败?FTC准备提起反垄断诉讼

据报道,知情人士透露,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FTC)正准备对亚马逊(Amazon)公司以84.5亿美元收购米高梅电影公司(MGM Studios)的交易提起反垄断诉讼,可能会采取一些行动包括聘请专家证人出席最终的庭审等。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该机构预计将在未来几周内决定是否提起诉讼。

 

4、唐德影视一审胜诉!高云翔被判赔近5000万,董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唐德影视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唐德影视诉高云翔违约案迎来一审判决,判决明确了以下几点:一、高云翔与唐德影视签订的《电视剧<阿那亚恋情>演员聘用合同》解除;二、高云翔向原告赔偿损失4885万元及利息损失,违约金15万元及律师费42万元;三、“艺璇公司”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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