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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广佛多家公司因劳动争议列为被执行人 赔偿近30万元

日前,广东绿地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州绿地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绿地集团佛山禅城置业有限公司列为被执行人。因劳动争议,经诉前调解、民事一审、民事二审(案号:(2022)粤01民终363号),最终裁定结果为: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赵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为123504元、佣金提成163874.52元、通讯补贴600元、交通补贴4800元,合计292779元。而绿地集团佛山禅城置业有限公司、广东绿地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州绿地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资料显示,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成立,注册资本194736.842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侯光军。广州绿地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范兴旺,注册资本1000万元。广东绿地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负责人为孟伟。 绿地集团佛山禅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为115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同为孟伟。以上四家公司均隶属于绿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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