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文某疫情期间醉酒驾驶,并拒不配合社区防疫人员检查,造成恶劣影响,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2020年3月13日,文某应邀至朋友家中小聚。因疫情防控期间限制人员流动,文某与朋友已许久未见,好友相聚,氛围热烈,便多喝了几杯。聚餐结束后,考虑到离家不远,文某谢绝了他人相送,独自驾驶白色小轿车返回位于浔河路某小区住所处。
晚上22时许,顺利抵达住所附近的文某,在小区门口被拦了下来,社区防疫执勤人员要求其出示通行证并检测体温。也许是酒意上头,文某并没有按要求下车接受检查,反而与执勤人员争执了起来。“凭什么拦我?哪条法律规定的?”情绪激动的文某引起了部分路人围观。担心场面失控,执勤人员刘某拨通了报警电话。
“接警时我正在附近巡逻,到了现场就闻到一股好浓的酒味,我就问(文某)是不是喝酒了,他承认了。”出勤民警发现文某涉嫌酒驾后,立即与交管大队取得联系,通报案情,请求协助处理。交管大队接到警情后,立即安排民警开展调查。经抽血鉴定,文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9.4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文某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5月22日,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对文某提起公诉。
洪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文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文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故判处文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邵阳交通事故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jiaotongfawu)提供邵阳市交通事故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道可特研究 | 浅析特许人备案的必要性
2025/3/14 26·【国家立法动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
2025/3/14 33嘉源研究 | 关于《发行审核业务问答部分条款调整事项的通知》简析
2025/3/14 28“企业逾期账款整体解决之道”研讨会在盈科律师事务所圆满举办
2025/3/14 29涉嫌合同诈骗3100万元,律师辩护被告人无罪释放...
2025/3/14 25直播周 | 315房产维权,开发商虚假宣传如何维权?
2025/3/14 29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意见8则 ‖ 法宝实务
2025/3/14 29《婚前赠与,成就美好婚姻人生》
2025/3/14 30兰·诉 | 关于《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的理解与适用
2025/3/14 31道可特视角 | 养老服务业市场开放迎政策利好
2025/3/14 29盈科哈尔滨律师参加市会展行业协会二届三次理事会会议
2025/3/14 28车祸植物人,事故造成类植物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2025/3/14 30合同律师货物质押合同借款合同范本,民间
2025/3/14 29结婚后女人不生孩子可以起诉离婚吗,结婚后妻
2025/3/14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