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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的法律程序怎样走(代位继承的手续及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代位继承的法律程序怎样走(代位继承的手续及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一、代位继承的法律程序怎样走

代为继承的法律程序: 一、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二、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三、上述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代为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必须由继承人的监护人出示监护人证明(派出所出具),不同地区的提供经过公证的监护人证明方可由监护人行使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爷爷的遗产原则上应该均分为四份(但是注意应该适当照顾生活困难的子女),其中已死亡的儿子的遗产由其女代位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  顺序效力如下 遗嘱继承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 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 父母 子女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尽赡养义务的;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不管与被继承人相隔几代,只要是直系血亲,且符合法律代位继承规定的即可代位继承。

甲与乙同时死亡,且彼此之间有继承关系,推定长辈先死,也就是法律上视为甲先死,乙后死。1、遗产分成四份,四子每人3万。(因为题目中没有提示甲有妻子,所以不比分出一半夫妻共有财产)2、乙妻分得2.25万,乙子分得0.75万。(乙分得的3万先拿出一半归乙妻,这是夫妻共有财产,剩下的一半乙妻与乙子平分)3、若乙先于甲死亡,则发生代位继承。乙原本应从甲处分得的3万全部归乙子,这里是代位继承,由乙的直系卑亲属继承,乙的妻子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二、代位继承的手续及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一、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二、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的条件: (1)须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须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须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须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母亲的那份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分成五份,父亲一份,几个儿女一人一份。已经去世的两个儿子的那份,归他们的子女代位继承。

1、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由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就叫代位继承。 2、从上可以看出,代位继承的条件,一、即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二、其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由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为继承的法律程序: 一、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二、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三、上述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代为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必须由继承人的监护人出示监护人证明(派出所出具),不同地区的提供经过公证的监护人证明方可由监护人行使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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