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遗嘱哪些种类(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
一、共同遗嘱哪些种类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德国的遗嘱形式分为三种: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和紧急遗嘱;其中: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被称为普通遗嘱;紧急遗嘱属特殊遗嘱。前者是在一般情况下的遗嘱方式,后者是遗嘱人处于临近死亡的状态后由于非常情况而与外界隔绝时,或者在海上旅行期间,处于国内港口以外的船舶上的人,不能订立自书遗嘱,也无法在公证人员的面前订立遗嘱的情况。
1、综上所述此房有10%的遗产税,2、房屋产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买卖或赠与不需他人同意,所以没必要公证,直接过户
首先确定老人是房产的完全所有人,也就是说要不就是夫妻共同订立遗嘱,要不然就是健在的老人全部集成已故老人的房产,所有权没有瑕疵。接下来就是立遗嘱,口头遗嘱或者代书遗嘱只在情况危急之时才有效,平时就只能订立书面的遗嘱,或者前去公证处订立遗嘱。具体的法律要求是遗嘱人有行为能力,就是健康状况到达有自主表达意愿的程度,其次是有两个遗嘱见证人在场,这两个人要在遗嘱利益涉及范围外,他们要在遗嘱上签章,最后就是遗嘱的执行力问题,只要不存在新订立的遗嘱或者以实际行为处分了遗产,就可以保证此遗嘱得到执行。祝好顺利~
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是一样的。我国法律还规定,公民有独立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他可以在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之外,生前把财产赠与他人或立下遗瞩指定将遗产给某某人。 如果他生前没有立下遗瞩,他的重婚女人是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的。但他重婚所生的子女和婚生子女的遗产继承份额是均等的。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你父亲去世,你父亲所拥有那份,由第一继承人按平等分割来继承!注:对你爸爸来说,他的第一继承人为:你爷爷、你奶奶、你、你的兄弟姊妹、你妈妈(如果不健在了,那就不用算在内了)!
二、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共同遗嘱,又称合立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有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之分。共同遗嘱在形式可以分两种:一种是相互遗嘱,两个遗嘱人相互以对方为自己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另一种是相关遗嘱即相互以对方的遗嘱内容为条件的遗嘱。共同遗嘱在内容上通常有三种表现:一是,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二是,共同指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三是,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并规定后死者将遗产留给某第三人。
《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不得将以下人员作为见证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他们的近亲属、子女、与其在财产上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其他人,如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等。 必须邀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只有一个或没有见证人的遗嘱无效。 以上可能遗嘱无效,遗嘱内容是否见过?可联系我本人不在线时,请给本人q号1138129809留言,将案件情况和个人想要解决的问题或者想要达到的目的发给我,本人会及时处理,如非紧急重要的事情,避免直接电话咨询,(一些东西电话里面说不清楚)
有效!遗嘱是立遗嘱人的自由意愿的表达形式之一,夫妻共同的意愿当然可以用一份遗嘱来表达的(需要夫妻分别签名)。
可以的。夫妻可以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或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由俩遗嘱人签名,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共同遗嘱也是个人处分个人财产,死一个,他那部分生效可以继承。再死一个,剩下的部分再继承。一方可以变更关于自己财产的处置。
夫妻双方的共同遗嘱,夫妻全部去世之日起发生效力。如果一方去世,另一方要改变遗嘱内容,依法是可以的,但只能就自己的一半进行变更,原先世的一半不能变更。
原遗嘱中被继承人对各自所有份额的遗产处理条款仍然有效。若母亲需要重立遗嘱,是可以的。公证也不一定要回到房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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