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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遗产如何处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遗产如何处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

一、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遗产如何处理

1、如果遗产已经分割,那就不存在争议了。2、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又没有母亲放弃继承的证明,母亲去世,则发生转继承,母亲应继承的部分由母亲的继承人继承。说白点,母亲应继承部分由儿子、外所子女继承。3、母亲去世,其遗产由儿子、外孙子女继承,如果女婿对其进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女婿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如果父母中其中一方先过世,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先继承50%,其余50%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如果继承子女已经先过世的,如果其有子女,那么由他的子女进行代位继承,没有子女的就不继承,法定情况下儿媳是无权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的。如果父母都过世了,那么其遗产除去以上继承方法中的配偶部分,其余继承都一样。

1. 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时,按法定继承处理,应当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2.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由已经死亡的子女的子女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即由死亡的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按法定继承,父母可以继承子女遗产如果有遗嘱,应当先按遗嘱分配遗产,没遗嘱再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女儿去世,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她得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 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原则上是均等的。 即该女子的母亲和儿子继承权是一样的。

你的问题没有表达清楚。首先死亡的人自动丧失了继承权。你提的子女和父母均死亡了,那么只有活在的孙子孙女、爷爷奶奶、叔叔、姑姑以及其他亲属有继承权。

二、子女先于父母去世

你的问题没有表达清楚。首先死亡的人自动丧失了继承权。你提的子女和父母均死亡了,那么只有活在的孙子孙女、爷爷奶奶、叔叔、姑姑以及其他亲属有继承权。

按法定继承,父母可以继承子女遗产如果有遗嘱,应当先按遗嘱分配遗产,没遗嘱再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 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时,按法定继承处理,应当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2.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由已经死亡的子女的子女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即由死亡的子女的子女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1. 如果子女早于父母去世:其配偶赡养了死者的父母的,取得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如果不赡养,就不能取得继承权。2. 如果父母去世时子女还在世:子女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配偶没有继承权。

1、如果遗产已经分割,那就不存在争议了。2、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又没有母亲放弃继承的证明,母亲去世,则发生转继承,母亲应继承的部分由母亲的继承人继承。说白点,母亲应继承部分由儿子、外所子女继承。3、母亲去世,其遗产由儿子、外孙子女继承,如果女婿对其进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女婿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是父母指定子女继承,子女先于父母死亡,遗嘱无效了,有父母第一序列继承人行使继承权。《继承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可以代位继承。儿子先于父母死亡的,由儿子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先亡子女有后,当以后为第一继承人,父母妻子次之。如果没子女,其财产应该在抛除了其配偶的共有部分中属配偶的那一部分,再在剩下的部分中按份额分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所以儿子的子女可以代为继承母亲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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