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到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去哪里的法院)
一、起诉离婚到哪里的法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现在的法院,全是中级的,也就是你所在的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二,高级法院,一般在省中心城市,也就是指,你们省的中心是哪个城市,那里就是高级的三,最高法院,一般就是北京中央那里了四,你申请离婚,如果不成,直接向你们当地的法院直接起诉就成了。一般每个城市都有区和区的分别,你在哪个区,就在那个区的法院申请就成了。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能否提供男方在广西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据?如能提供,可以在广西当地法院,也就是在男方常住地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如:居住证(暂住证)或居住证明 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当地城市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由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2、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也就是广东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通知另一方参加诉讼。如果确信对方已经起诉,而还未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稳妥起见,可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法院立案庭咨询。
就你所述,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有关规定,原告就被告原则。应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到被告常居住地起诉。如果被告现在在济宁你当然要到济宁法院起诉。原
你好,你可以到男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其居无定所,建议你到原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起诉。
夫妻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情况请去另一方户籍所在的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就你所述,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有关规定,原告就被告原则。应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到被告常居住地起诉。如果被告现在在济宁你当然要到济宁法院起诉。原
1、能否提供男方在广西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据?如能提供,可以在广西当地法院,也就是在男方常住地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如:居住证(暂住证)或居住证明 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当地城市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由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2、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也就是广东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你好,你可以到男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其居无定所,建议你到原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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