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客服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夫妻约定财产制有几种形式(夫妻约定财产制有几种形式呢)

夫妻约定财产制有几种形式(夫妻约定财产制有几种形式呢)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有几种形式

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见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有两种,夫妻财产法定制和夫妻财产约定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一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二夫妻个人财产制(即夫妻特有财产制);三夫妻约定财产制。

婚姻法》中完善了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及约定财产制的规定,确定了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使我国夫妻财产进一步健全。

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从广义角度理解,它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对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从狭义角度理解,它是指在婚姻存续中有关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制度。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形式有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之分:  1、法定财产制。配偶在婚前或婚后未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或财产约定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律规定当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2、约定财产制。指法律允许夫妻双方以契约形式确定使用的财产制形式的制度。它在多数国家的法律中被充分肯定,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在无约定或约定无效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的结合。其中,以法定财产制为主,以约定财产制为补充。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适用处理现实夫妻财产关系的夫妻财产制度。根椐我国《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采用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是指法律允许夫妻以契约的形式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所有关系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对称

我国立法采用了限制式的约定财产制模式,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三种类型:分别财产制、一般共同制和部分共同制,即“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对于这三种形式,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财产约定。

二、夫妻约定财产制有几种形式呢

婚姻法》中完善了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及约定财产制的规定,确定了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使我国夫妻财产进一步健全。

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见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有两种,夫妻财产法定制和夫妻财产约定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一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二夫妻个人财产制(即夫妻特有财产制);三夫妻约定财产制。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的结合。其中,以法定财产制为主,以约定财产制为补充。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适用处理现实夫妻财产关系的夫妻财产制度。根椐我国《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采用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就是夫妻双方对各自婚前,婚后的部分或全部财产进行约定,哪些是婚前财产,婚后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私人财产。特征是以书面形式约定。

我国立法采用了限制式的约定财产制模式,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三种类型:分别财产制、一般共同制和部分共同制,即“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对于这三种形式,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财产约定。

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从广义角度理解,它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对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从狭义角度理解,它是指在婚姻存续中有关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制度。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形式有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之分:  1、法定财产制。配偶在婚前或婚后未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或财产约定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律规定当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2、约定财产制。指法律允许夫妻双方以契约形式确定使用的财产制形式的制度。它在多数国家的法律中被充分肯定,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在无约定或约定无效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财产制度。 夫妻共同财产制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夫妻双方的父母、子女均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均不能成为其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时间,只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即包括夫妻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所得,也包括夫妻一方的劳动、经营所得,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另外,夫妻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也应归属于共同财产。

要求以书面形式。《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我认为现实中书面约定有其不足之处,有改进必要。

邵阳婚姻继承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hunyinjicheng)提供邵阳市婚姻继承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