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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有哪些认定标准

  一、借款合同有哪些认定标准

  (一)借款合同认定标准为;

  1、合同内容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不违背公序良俗;

  5、不存在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民间借款合同还要写收据吗

  有借款合同还要打收据,在法律上并不重复,所以说是合理的。

  《借款协议》只能证明你们双方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但并不能证明双方已经履行了该借款协议。出具收条给对方则该收条可以证明对方已经履行《借款协议》,向你支付借款。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借款合同的履行程序是什么

  签订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是出借人支付借款,借款人按约定使用借款,并且偿还借款和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借款合同有哪些认定标准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对于借款法律关系应该如何处理,必须要符合有关的规定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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