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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立案类舆情研究

【舆情类型】   梳理2018年以来的36起警方不立案引发的舆情事件,将其归纳为以下三类(这里的分类均以事件现有的最终结论为前提)。   1. 不属于刑事案件类   此类舆情事件的界定不难理解,即事件中不触及刑法罪名,公安机关无需依照刑事诉讼法中第16条、第112条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立案。观察发现,尽管法律概念界定较清晰,但此类事件仍占到了此次研究样本的四成以上,是最常触发舆情的类型,舆论讨论往往伴随着大量争议及观点冲突。具体可细分为三类:   ■ 民事、行政类案事件   民事、行政、刑事案事件三者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案件类型,在法律适用、处理方式、诉讼当事人等方面都有本质区别。然而对于不少公众而言,他们并不能很好地作出区分,认为“警察就是管一切的”,一旦这种诉求无法得到满足,公众难免出现心理落差,不满情绪随之衍生。比如2018年10月发生的北京“丰台抢孩子”事件,网民普遍猜测抢人者为“人贩子”,背后可能隐藏着“拐卖儿童”等重大犯罪。然而丰台警方调查后通报称,该案系因一起离婚纠纷而引发,涉事者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网民推断与官方结论的巨大反差引发了“公安执法不作为”等舆论质疑。又如,河南一网民发帖称“15岁女儿被强奸不立案”一事,警方回应该案是“卖淫嫖娼案件”,同样对涉事者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也遭到舆论怀疑。   ■ 道德情感等纠纷致伤害类事件   此类事件通常因道德纠纷、情感矛盾而引发,并出现了人身伤亡的情形。舆论关注焦点在于,涉事双方的矛盾纠纷与伤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也是警方不立案结论引发争议之处。比如今年的云南曲靖女子跳楼重伤、四川巴州女子与丈夫吵架后跳楼等事件。警方虽然比较详细解释了事件来龙去脉,强调双方的纠纷行为仅限于口角、拉扯、争斗等,与坠楼行为之间没有刑法直接、必然因果关系,但不少网民仍认为公安的通报“漏洞百出”,调侃警方不要把“网民当傻子”。   ■ 自杀、意外死亡类事件   此类事件特征在于事件本身较为离奇,所呈现出的“他杀”表象与自杀、意外死亡的事实差距较大,有的甚至完全悖离公众惯常思维逻辑,因此引发舆论揣测。典型的如2018年2月江苏常州一律师身中30多刀死于家中,警方认定“排除他杀”;广东深圳3名老人尸体被藏冰柜,死者亲属称3人死于“生病和绝食”;江西5岁男童校内身亡,警方复议认为符合“意外缢亡”等。这些事件在曝光阶段均引起大量网民围观,舆情热度高涨。   2. 未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类   (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9年第42期)彭晓月 王媛 [ 责编:陈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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