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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勤建工法律信息速递专栏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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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濠洋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建设工程法律信息动态》关注建设工程领域的行业监管政策及行业热点动态,由钟濠洋律师团队摘录汇编。本期内容包括:



一、行业监管政策 

·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土工试验规程》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报批稿)》意见的函


(一)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23-6-21

来源:中国建设报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指导意见》明确了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加快重点区域建设、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五方面任务。其中,在加快重点区域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原文链接:

s.mohurd.gov/xinwen/gzdt/202306/20230621_772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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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6-21

来源:住建部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十五条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九条规定,“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因此,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第六条规定,通过考核认定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因此,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原文链接:

s.mohurd.gov/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06/20230620_772784.html


(三)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土工试验规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6-14

来源:交通运输部 


现发布《水运工程土工试验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247—2023,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规程》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答复。《规程》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原文链接:

sxxgk.mot.gov/2020/jigou/syj/202306/t20230614_3846410.html


(四)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6-14

来源:交通运输部 


现发布《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311—2023,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 311—2011)同时废止。《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答复。《规范》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原文链接:

sxxgk.mot.gov/2020/jigou/syj/202306/t20230614_3846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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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五)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6-15

来源:交通运输部 


为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我部起草了《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mot.gov),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shuiyunchu@mot.gov

3.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水运处(100736)

4.联系人:曹坤、赵攀  电话:010-65293794、65292707/65292704(传真)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

sxxgk.mot.gov/2020/jigou/aqyzljlglj/202306/t20230615_3846791.html


(六)关于征求《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报批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6-20

来源:交通运输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按照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由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已完成报批稿(下载地址: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公路局子站-公路技术栏目)。现发你厅再次征求意见,请组织研究并提出修改建议,于2023年7月10日前回复主编单位。联系人:李强,电话:010-82364019,传真:010-62375021;电子邮箱:liqiang@roadmaint;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4号楼,邮编:100095。


原文链接:

sxxgk.mot.gov/2020/jigou/glj/202306/t20230620_3850020.html



二、行业热点动态 

邵阳刑事刑法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falvfatiao)提供邵阳市刑事刑法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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