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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走进高校系列学术活动:走进北京师范大学-- 《电子商务法》的得失及产业影响研讨会

2018年9月17日,由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维诗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电子商务法》的得失及产业影响研讨会”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此次研讨会是维诗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周年走进高校系列学术活动之一。

本次研讨会由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德良教授主持。本所执行合伙人杨安进律师就“平台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这一主题进行了主题演讲。杨安进律师通过梳理 “通知-反通知”制度的发展历程,对《电子商务法》中该部分的意义进行进一步的探讨。杨安进律师讲到:《电子商务法》第42、43条规定了“通知-反通知”制度,这是继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规定该制度之后,时隔12年又将该制度规定到立法中。在这12年间,无论是《侵权责任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各项司法解释,都未确认该制度。这个制度重新调整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电子商务平台、消费者的权利义务,极大降低了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



诸多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司法律界等数十位名嘉宾参与本次研讨会,共同探讨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在实施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研讨会现场讨论热烈,会议在刘德良教授精彩的结语中圆满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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