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是规定商品房买卖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协商签订购房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自愿,权利义务明确、合法,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因此,商品房预售合同本身是一个独立的合同。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当履行不将已售房屋转让给他人的义务,买受人有权保留已售房屋。
2。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限期合同吗?
所谓有期限合同,是指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的依据的合同。以所附期间作为合同有效期开始依据的,则该期间为延期期间;以所附期间作为合同效力终止依据的,该期间为解除期间。延长期限的合同,合同已经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需要履行义务,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只有期限到来,双方才开始履行义务;有解除期限的合同,合同不仅成立,而且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均已开始履行各自的义务。期限届满,双方不再履行义务,合同终止。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交付房屋。这里确实有一定的“期限”,但这个期限绝不是限时合同中的“期限”。因为:第一,如果以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期间”作为附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不仅成立,而且已经成为法律上的约定。有效的。但期限届满,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销售合同终止,双方当事人应当解除合同。这样,作为预购者,就无法获得约定的房屋。显然,这违背了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目的;其次,如果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期限”作为附期限合同中的延期期限,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尚未取得法律效力。影响。商品房预售合同只有在截止日期到来时才生效。这样,作为预售方,就不能要求预购方支付一定的定金或者房款。显然,这不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要求。可见,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有期限的销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期限”是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具体时间。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干兴富死刑复核辩护词
2025/3/4 0齐心抗疫,一文了解疫情期间信用卡新规及各银行福利
2025/3/4 0中盾关注 | 超详细!最高院发布申请再审指南,共24条
2025/3/4 0赵某诉高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2025/3/4 0【京云拆迁律师】政府在没有征地批复的情况下进行征收,当事人如何维权?
2025/3/4 0以案释法看厂房拆迁实际补偿
2025/3/4 0某生物科技公司诉某粮食集团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5/3/4 0历时近两年,锦天城律师代理的营业信托纠纷案件获得胜诉
2025/3/4 0碳标准是碳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5/3/4 0醉驾要多久开庭审理,醉驾多久开庭宣判
2025/3/4 0股权律师:4种不合理的合伙人股权结构,严重将导...
2025/3/4 0物流搞丢价值3万物品只赔150元,上万元爱马仕包运输中被烧毁?快件毁损丢失到底怎么赔?
2025/3/4 0非国有公司人员利用负责其所在公司承接国有单位动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财物的性质认定
2025/3/4 1专题沙龙丨“大道之行 和谐劳资——劳动合规之从员工流动到劳动合同争议热点解决及风险防范方案”主题沙龙成功举办
2025/3/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