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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领律所济南拆迁律师:山东某养猪场被逼着签了拆迁协议还能维权吗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被征收人迫于无奈,被“逼着”签了征收补偿协议,之后还有维权的可能性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与养猪场拆迁相关的法律知识。

北京冠领律所济南拆迁律师:山东某养猪场被逼着签了拆迁协议还能维权吗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联系删除)

  山东济南养猪场征收补偿案例:

  山东济南的王永柱(化名)在当地拥有一处养猪场。2014年,王永柱接到通知,称其养猪场被划入征收范围,相关部门要求其尽快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由于征收补偿不合理,王永柱对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避而不见,也不签订补偿协议。

  随后,征收部门表示如果王永柱不签订补偿协议,就要强拆养猪场,到时候他一分钱都拿不到,如果现在主动配合工作,则能够获得拆迁奖励。

  虽然王永柱对补偿金额很不满意,毕竟养猪场占地200平米左右,但征收部门经过评估,连房屋加上附属物,补偿金额总共才30多万元,牲畜则按每只一口价500元进行补偿。然而,面对征收部门的逼签,王永柱不想养猪场被强拆,只好签了协议。

  之后,王永柱越想越委屈,但又不知如何是好。一方面是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另一方面又确实不甘心。别人的养猪场拆迁都是好事,而他却是亏了一大笔。王永柱陷入了艰难的选择中。那么,在已经签订了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还有维权的可能性吗?

  冠领说法:

  一般来说,签订养猪场拆迁补偿协议后,是很难推翻的。如果协议无法推翻,被拆迁人就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补偿金额获得补偿。

  但是在本案中,王永柱虽然签订了养猪场拆迁补偿协议,但是协议约定的补偿金额明显偏低,无法保障王永柱生活水平不下降、居住水平不降低的基本要求。

  王永柱委托律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之后发现,本次征收项目是对集体土地进行的征收,而王永柱的房屋并不在征地批文确定的征收范围之内。随后,王永柱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其与征收方签订的补偿协议。

  最终,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以补偿协议明显不公平、王永柱的养猪场不在征收范围为由,撤销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为大家整理的与养猪场拆迁有关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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