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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股东资格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股东资格

            --阿亚琨

 

我国《公司法》所称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最常见、最普遍的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数量相对少、公众熟悉程度较低。两类公司在设立、组织形式、股份转让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本文着重讨论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及应对策略。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的特点】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具有无需上市挂牌交易、不受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没有严格的流程性规范、没有法定第三方机构监管的特点,股权转让只需交易双方达成合意即可协议转让,交易便捷、交易成本低。实践中,对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方式尚未有明确、统一的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亦未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作为强制登记的范畴。

 

【案例】

A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但并未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甲持有A公司股份10000股,因资金周转困难,现欲将所持股份出售,乙欲购买该股份,双方就价款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乙依协议向甲支付了股份的对价款。那么,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已经生效?乙如何证明自己已经持有A公司的股份?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一、股权持有及股东资格确认困难

1、没有统一的法定公司内部流程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行为不受决策程序及优先购买权的限制,除公司章程约定外,股份转让不必经过公司或其他股东的认可。

2、外部公示及交易监管困难

交易场所不强制:《公司法》规定非上市的不涉及国有资产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没有法定的交易场所限制。

无法进行登记公示:实践中,市场监管部门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及持股信息,不予登记。

3、股权变动及股东资格的确认方式及注意事项

在无需登记、无需第三方交易场所的情况下,股份转让双方的股东身份和持股份额变化,如何达到公示的效果,从而避免因公示不充分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在现实中比较困难,司法实践中也常因此发生各类纠纷,造成股份受让或出让方财产上的损失。

4、应对策略

(1)确定股权凭证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采用股票的形式记载,股票由公司签发,是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在没有第三方监管的情况下,股票作为股份凭证就具有更大的意义和重要性。

股票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除公司发起人和法人所持股票一定为记名股票外,其他持股人的股票形式可以由公司选择记名或无记名。

针对记名股票,股票上载明持股人的信息,同时公司还应制备股东名册,如果进行股权变动,应以股票背书加变更股东名册的方式进行权属的变动。针对无记名股票,股票本身即为股份的权属凭证,故权属变动时只需要交付股票即可。

相比较而言,无记名股票无需办理过户手续,交易相对方便,但公示效果较差,丢失不好追回。而记名股票虽然交易手续较为复杂,但移交过程更为严谨,公示效果较好,丢失或被盗后可以经过公示催告程序请求法院宣告股票凭证失效,并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2)间接登记方式

针对市场监督机构不予登记的问题,如果确有备案公示的需要,公司可以制作股东名册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或在公司章程中增加股东姓名及持股比例的相应内容,这样使持股信息与公司章程一同申请市场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用以明确股权归属问题。当然,这样的备案操作无疑也将增加股权交易过户的成本,同时增加公司工商登记变更的频次。

二、股权转让及过户限制

除资格确认及股权归属问题外,由于特殊身份、管理地位、公司经营的特殊时间节点等问题,《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转让手续作出了一些限制,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也应予以重视。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证交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4、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此外,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三十日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记名股票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即公司不可以办理股票的转让过户手续。

【案例解决方案】

本文前述案例中的乙(买受人)在进行股份交易前,首先应充分了解A公司股票发售方式,并排除A公司及甲(持有人)没有上述禁止转让和过户限制的情形或其他方面的瑕疵。在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后,根据公司发行股票形式的不同,分别采取背书转让股票、变更公司股东名册,或者交付股票凭证的方式获得A公司的股份,如果条件成就,乙还可以要求A公司变更公司章程,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公司章程中加入公司股东及所持股份的信息,进行备案登记。

【综上】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股权权属确认存在形式多样、不能一概而论的特点,故在处理该类股权的权属确认及股份交易的时候,应尽可能全面了解公司及股份记载的形式和要件,同时应关注公司章程、内部相关文件对于股权交易的相关规定,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损失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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