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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每个对您好的人!作者/张印富律师

珍惜每个对您好的人作者/张印富律师?佛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遇见,所有的遇见,不是偶然、是必然,是前世修来的缘。

      茫茫人海,遇到的人不是都能对您好,珍惜每个对您好的人。

      脑海中跳出这样的想法,源于对“没有对比就没有感悟”的切身感受,刚参加完北京某法院某年青法官组织的庭审,对比之前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王法官组织的庭审情形,使我再次产生对王法官的感念,向王法官学习。

      那是代理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事人双方矛盾冲突异常激烈,火药味十足,似有见面就大打出手的感觉。

      庭审结束后,我担心双方接触会节外生枝。

      王法官借阅笔录签字的时间,告诉我方当事人签完字稍等会儿走。

      等对方当事人签完笔录离开法庭后,王法官说,您们跟我从法院后门走吧,免得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门口相遇起冲突。

      王法官负责任的举动,顿时我敬佩之情油然而生,真真实实的感觉到了北京法官素质高,王法官真好,敬佩、尊敬。

      但刚参加完的这个庭审,看似年青貌美的法官,其庭审中的“套路”做法,让我很是震惊,其年龄与我孩子差不多,但熟练的“套路”令我惊讶,有差点被“套路”的感觉。

      致使我不得不行使“不修改庭审笔录,我不签字”的权利。

      其实,法律赋予的这项权利,我还是第一次动用。

      因为,这个庭审笔录与当事人的当庭陈述完全不一致,“掐头去尾”“断章取义”把案件争议焦点通过原告自述自认的方式化为乌有了,这样的结局,起诉就失去了其意义。

      庭后,我复盘整个庭审过程,反思争执中其他异常问题,越觉得套连着套。

      当事人从未上过法庭,庭后询问“我认为法庭应该是神圣庄严、公平正义的地方,怎么是这样啊?”为了查下原因,我查了下该年青法官的信息,更使我震惊和沉思。

      该年青法官,2008年至2012年法学本科毕业,后读研究生也是法律专业,2014年入职法院做书记员至2000年,然后任法官助理,2022年年初任审判员,自任书记员起算参与审理案件八百余件,其法律业务不可谓不熟。

      从其对本案证据的询问和法律规定上的找茬,能感觉到其庭前看了案卷,对案情熟悉,但其盛气凌人的语气、挑拨离间的话语,不回避当事人,堂而皇之的不居中审案,还自己在庭审笔录中写上证人的电话陈述内容,当事人提出异议后,解释忘记说了。

      技巧技法“驾轻就熟”。

      突然意识到,谨防被“套路”已成为律师的必修课。

      经历此庭,感受颇深,在此手记以记之:一、不是遇到的每个人都能对您好,珍惜每个对您好的人。

      积极行动发声,推动社会进步,让学用“套路”的人少些、再少些,没有了市场自然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要为人民好法官鼓与呼。

      二、履职谨防被“套路”,“嘴上没毛”未必不是“套路”高手。

      当事人一生中可能就遇到一次官司,但对于“一锤定音”者来说,与审理案件打交道,就是日常工作中的“家常便饭”;历练法律技能的同时,不排除“负产品”的衍生。

      律师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一方面,要站在委托人的角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练就“破套”基本功,做好自我保护,履行法律职责。

      比如说,法庭上不管如何勾火激矛盾,我自云淡风轻,严格尊法守规,拒绝“扰乱法庭秩序”的召唤。

      三、人在做,天在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套路者也有被套路时,如果河里水被污染了,水里的鱼还能洁身自好吗。

      曾经33岁的年青女法官,刚当法官不久,就案发被判刑,翻看其经历,令人为其惋惜。

      他人教训应当警钟长鸣,但愿歪招套路,早日远离消失,不是走向歧途的开始。

      张印富律师,北京盈科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优秀党员、优秀律师。

      擅长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律、婚姻继承。

      座右铭:戴着荆棘的王冠,握着正义的宝剑,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迷茫的朋友指点迷津!让无望的结局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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