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客服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惠诚律师 | 薛起堂律师接受《中国财经报》采访发言

作为一种创新的公共产品供给方式,PPP近年来在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得到广泛的运用。作为PPP创新实践的开发性PPP,正越来越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近日,针对开发性PPP项目实施面临的现实问题,如何完善现有政策制度等话题,PPP专家纷纷建言献策。

 

编者按,日前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起堂律师接受《中国财经报》采访并从法律角度对开发性PPP项目实施中的现实问题提出建议。

 

 薛起堂律师在采访中说:

 

首先,现实中存在着很多开发性PPP项目,比如产业新城项目、工业园区项目、特色小镇项目、全域旅游项目等。这些项目是政府以区域发展为目的,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引进产业进行开发,拉动地方经济,扩大当地税收。这些项目都是政府应该投资的公共服务项目,而政府缺少资金和运营能力,因此引进社会资本,完全符合PPP模式。

 

其次,开发性PPP项目有很多成功案例。很多开发性PPP项目得到了财政部、发改委的支持,并被评为示范项目及典型案例,如华夏幸福的固安新城项目等,这些项目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国的开发性PPP项目作为成功案例已受到国际关注和借鉴。

 

再次,开发性PPP项目未违反我国现行法律和政策。一是开发性PPP项目是整体综合类项目,包含基础设施建设,但不是单独的商业地产开发项目,也不是单独的招商引资项目,涉及土地出让仍需按照招拍挂程序进行。二是开发性PPP项目主要以新增地方财政收入作为回报资金来源,未违反财金10号文的相关规定。财金10号文规定“新签约项目不得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PPP项目运营补贴支出”,仅指不得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运营补贴支出”,个人认为这一规定并不包括“建设投资补贴支出”。

 

最后,开发性PPP项目需要完善、创新和特殊政策支持。开发性PPP项目是综合类PPP项目,一般投资额度较大,项目内容较多较复杂,所以实践中确实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行完善。因为开发性PPP项目具有不同于一般项目的特殊性,所以应该给予开发性PPP项目特殊的政策规定,应该对其进行创新。


邵阳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falvzixun)提供邵阳市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