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梁文律师事务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作出重大修改后,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于2008年在娄底市成立的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也是娄底市目前唯一一家以律师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梁文律师事务所多年来秉承“守德、求实、敬业、创新”原则,贯彻“法律公正至上”和“为当事人谋取最大法律利益”的执业理念,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法律技巧、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社会协调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了优质而满意的法律服务。 多年来,梁文律师事务所在诸多法律服务专业领域占据领先地位,连续多年被司法行政部门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介绍
湖南梁文律师事务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作出重大修改后,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于2008年在娄底市成立的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也是娄底市目前唯一一家以律师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梁文律师事务所多年来秉承“守德、求实、敬业、创新”原则,贯彻“法律公正至上”和“为当事人谋取最大法律利益”的执业理念,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法律技巧、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社会协调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了优质而满意的法律服务。 多年来,梁文律师事务所在诸多法律服务专业领域占据领先地位,连续多年被司法行政部门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