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英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当时属国资所。2001年6月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湖南新英律师事务所改制成立为现在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通过全所律师的努力,本所已由创立之初仅数名律师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成为一家在洞口县及周边县市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08年,湖南新英律师事务所被邵阳市司法局、邵阳市律师协会评为“邵阳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09年被洞口县司法厅局评为“二00九年度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被被洞口县司法局评为“二0一0年度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被被洞口县司法厅局评为“二0一一年度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湖南新英律师事务所奉行“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执业宗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规范化建设,积极运用法律知识,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优良的法律服务。 湖南新英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13名,律师助理1名,实习律师1名。全所办公面积达到200多平方米,办公环境宽敞优雅,并配备有电脑多台、电话、传真、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一应俱全,能够承担和满足律师业务的顺利开展,所有办公室接宽带并建立局域网,实现管理及办公的数字化。所内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了“法治理念,公平诚信,激情励志,团队合作”新英所文化特色和“以人为本,整体优先,务实创新”的办所理念。
一、基本介绍
湖南新英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当时属国资所。2001年6月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湖南新英律师事务所改制成立为现在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通过全所律师的努力,本所已由创立之初仅数名律师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成为一家在洞口县及周边县市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08年,湖南新英律师事务所被邵阳市司法局、邵阳市律师协会评为“邵阳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09年被洞口县司法厅局评为“二00九年度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被被洞口县司法局评为“二0一0年度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被被洞口县司法厅局评为“二0一一年度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湖南新英律师事务所奉行“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执业宗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规范化建设,积极运用法律知识,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优良的法律服务。 湖南新英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13名,律师助理1名,实习律师1名。全所办公面积达到200多平方米,办公环境宽敞优雅,并配备有电脑多台、电话、传真、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一应俱全,能够承担和满足律师业务的顺利开展,所有办公室接宽带并建立局域网,实现管理及办公的数字化。所内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了“法治理念,公平诚信,激情励志,团队合作”新英所文化特色和“以人为本,整体优先,务实创新”的办所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