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君富律师事务所开始筹建。2017年1月20日,根据湘司许【2017】14号《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湖南君富律师事务所决定书》,湖南君富律师事务所获获准设立,并于当年3月份取得湖南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3143000MD0180934D。 君富所现有律师及律师助理三十余名,其中执业律师十八名,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大部分律师具有五年及以上法律实务操作经验。律所还专门聘请了一批省内外法学专家、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前资深高级法官、检察官等法律同业中的权威人士担任律所特别顾问和专家;高素质的专业律师队伍和顾问团队是我所向社会和贵行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的根本保障。律所高度重视专业团队建设,各合伙人均来自省内知名律所,均属实践经验丰富、知识结构合理的专业复合型法律人士;律所以先进的合伙制体制和民主管理模式,聚集了一批拥有较高素质的老中青法律人才。 律所目前的主要服务方向及专长是不良资产处置服务、金融法律服务和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尤其擅长商业银行不良和风险资产的法律清收和处置。律所为做精做细依法清收银行不良和风险资产法律服务,借鉴了沿海大中城市已较为成熟的诉讼和非诉法律催收模式,引进了经验丰富、实战能力出众的专业法律催收人员,分别成立了公司法人和个人不良消费贷款催收项目部,并形成了一整套富有成效的催收工作运行管理机制,通过以谈判催收为主、诉讼催收为辅的方式,有效降低了银行的法人和个人不良消费贷款(含信用卡透支)风险。 同时,君富所拥有一支学历高、资历深、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为律所办理不良资产案件提供充足的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是律所成功的重要保障,也是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优质法律服务的根本保证。专注决定方向,专业决定深度,经过多年精心耕耘,君富所已发展成为一家以金融法律服务为特色的现代化知名律师事务所。近几年以来,君富所秉承“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所训,以“专业法律催收,服务金融机构”为宗旨,持之以恒,开拓进取,先后服务于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等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三一重工等知名企业,竭诚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获得了所有客户单位的一致好评。
一、基本介绍
2016年,湖南君富律师事务所开始筹建。2017年1月20日,根据湘司许【2017】14号《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湖南君富律师事务所决定书》,湖南君富律师事务所获获准设立,并于当年3月份取得湖南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3143000MD0180934D。 君富所现有律师及律师助理三十余名,其中执业律师十八名,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大部分律师具有五年及以上法律实务操作经验。律所还专门聘请了一批省内外法学专家、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前资深高级法官、检察官等法律同业中的权威人士担任律所特别顾问和专家;高素质的专业律师队伍和顾问团队是我所向社会和贵行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的根本保障。律所高度重视专业团队建设,各合伙人均来自省内知名律所,均属实践经验丰富、知识结构合理的专业复合型法律人士;律所以先进的合伙制体制和民主管理模式,聚集了一批拥有较高素质的老中青法律人才。 律所目前的主要服务方向及专长是不良资产处置服务、金融法律服务和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尤其擅长商业银行不良和风险资产的法律清收和处置。律所为做精做细依法清收银行不良和风险资产法律服务,借鉴了沿海大中城市已较为成熟的诉讼和非诉法律催收模式,引进了经验丰富、实战能力出众的专业法律催收人员,分别成立了公司法人和个人不良消费贷款催收项目部,并形成了一整套富有成效的催收工作运行管理机制,通过以谈判催收为主、诉讼催收为辅的方式,有效降低了银行的法人和个人不良消费贷款(含信用卡透支)风险。 同时,君富所拥有一支学历高、资历深、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为律所办理不良资产案件提供充足的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是律所成功的重要保障,也是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优质法律服务的根本保证。专注决定方向,专业决定深度,经过多年精心耕耘,君富所已发展成为一家以金融法律服务为特色的现代化知名律师事务所。近几年以来,君富所秉承“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所训,以“专业法律催收,服务金融机构”为宗旨,持之以恒,开拓进取,先后服务于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等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三一重工等知名企业,竭诚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获得了所有客户单位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