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宗律师事务所
湖南泰宗律师事务所简介 湖南泰宗律师事务所是为中外人士和组织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合作制律师执业机构,由始建于1985年的国有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而成,是一家以从事投资与金融事务、公司企业法务、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以及各类诉讼业务为主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与咨询机构,在风险投资、资产管理、不良资产清收及处置、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法律服务项目、商务代理、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及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及技术转让、诉讼和仲裁等法律实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本所现有律师、律师助理及工作人员二十多人,骨干律师具有较高的法律、经济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并与公、检、法、司及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本所还聘请了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的知名教授及政府、司法部门的资深人员为顾问,能充分满足客户的需要。本所自成立以来,始终贯彻规模化、国际化发展的理念,汇集了一批资深识广、业务精湛的律师,以专业的服务水平、快捷的办事效率、勤勉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公共关系赢得了广泛的客户和社会信誉。本所律师先后担任湖南省旅游局、芙蓉区人民政府、湖南省路桥集团总公司、湖南省药材公司、湖南省文物商店、凯越大酒店、湖南华良集团等上百家政府机关、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所业务范围: 一、接受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境内外企业和公民个人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二、接受经济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 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代理行政复议; 七、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下列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1.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2.接受客户委托,草拟、审查、修订有关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件; 3.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的经济、民事活动提供可行性分析,并参与策划、推广,代表客户参与各类商务合同的谈判; 4.专项事实调查、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开发、销售以及楼宇按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 6.为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提供可行性研究、签约、申请报批等法律服务; 7.为股份制企业的设立及企业股份制改造提供法律服务; 8.担任见证人,对法律事务、法律行为进行见证; 9.代办各类公证; 10.代办各类型的行政登记注册手续。 湖南泰宗律师事务所将秉承勤奋、客观、严谨、公正的法治精神,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泰宗律师愿成为您事业、生活中值得信赖的朋友。我们的宗旨是:勤勉、尽责、高效、务实 本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丽景新贵北栋1006 邮编:410005 电话:0731—85587959
  • 标准名称: 湖南泰宗律师事务所
  • 律所电话: 0731-85587959
  • 公司团队: 13+
  • 成立时间: 2001/6/1 0:00:00
  • 所在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86号丽景新贵北栋3单元10楼1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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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介绍

湖南泰宗律师事务所简介 湖南泰宗律师事务所是为中外人士和组织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合作制律师执业机构,由始建于1985年的国有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而成,是一家以从事投资与金融事务、公司企业法务、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以及各类诉讼业务为主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与咨询机构,在风险投资、资产管理、不良资产清收及处置、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法律服务项目、商务代理、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及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及技术转让、诉讼和仲裁等法律实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本所现有律师、律师助理及工作人员二十多人,骨干律师具有较高的法律、经济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并与公、检、法、司及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本所还聘请了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的知名教授及政府、司法部门的资深人员为顾问,能充分满足客户的需要。本所自成立以来,始终贯彻规模化、国际化发展的理念,汇集了一批资深识广、业务精湛的律师,以专业的服务水平、快捷的办事效率、勤勉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公共关系赢得了广泛的客户和社会信誉。本所律师先后担任湖南省旅游局、芙蓉区人民政府、湖南省路桥集团总公司、湖南省药材公司、湖南省文物商店、凯越大酒店、湖南华良集团等上百家政府机关、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所业务范围: 一、接受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境内外企业和公民个人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二、接受经济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 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代理行政复议; 七、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下列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1.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2.接受客户委托,草拟、审查、修订有关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件; 3.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的经济、民事活动提供可行性分析,并参与策划、推广,代表客户参与各类商务合同的谈判; 4.专项事实调查、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开发、销售以及楼宇按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 6.为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提供可行性研究、签约、申请报批等法律服务; 7.为股份制企业的设立及企业股份制改造提供法律服务; 8.担任见证人,对法律事务、法律行为进行见证; 9.代办各类公证; 10.代办各类型的行政登记注册手续。 湖南泰宗律师事务所将秉承勤奋、客观、严谨、公正的法治精神,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泰宗律师愿成为您事业、生活中值得信赖的朋友。我们的宗旨是:勤勉、尽责、高效、务实 本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丽景新贵北栋1006 邮编:410005 电话:0731—85587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