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是青岛市郊区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事务所,是山东省首家律师联盟——国杰律师联盟代表青岛的核心成员所,是徳衡律师集团手拉手成员所,是全国多层次资本市场联盟青岛运营中心。本所成立于1993年,目前本所内设8个综合业务部及成都联络处、北京联络处。为上百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私营、外资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998年本所女律师们被即墨市妇联授予“一诺巾帼律师部”荣誉称号,1995年被省厅授予“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称号;1997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系统“精神文明先进集体”称号;1996年和1999年二次被青岛市局荣记“集体三等功”;2000年被青岛团市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995年至2000年连续三届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01至2003年三次被青岛市局评为“先进单位”;2001年至2003年被评为即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同时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03年被青岛市妇联授予“优秀妇女维权岗”;2005年被评为青岛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第五次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3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单位,同年被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青岛市著名商标”荣誉称号。
本所陈新章主任先后四次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执行主任王翠云先后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女律师”、“青岛市十佳女律师暨三八红旗手”、“山东省优秀女律师”、“即墨市十佳律师”荣誉称号,副主任兰卫孝先后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个人”、“即墨市十优律师”, 副主任庞洪祥先后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个人”、“即墨市十佳律师”。金融部部长陈波律师、房产部部长陆天星律师先后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个人”、“即墨市十佳律师”,公司部部长韩杰律师、民商部部长张满秋律师先后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个人”、“即墨市十优律师”。陈新章主任2003年当选青岛市律协常务理事兼民事委员会主任、山东省律协民事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协民委会消法课题组成员。青岛仲裁委仲裁员,即墨市政协常委,即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咨询委员,即墨市人民政府市长法律顾问,即墨国际商会副会长,即墨市工商联常委。其率领的全所律师愿以渊博的业务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良好的执业规范,为您提供周到的法律服务。
在本所律师诚信制度建设中,所务管理和律师自律发挥基础性作用,为加强对本所律师队伍的管理、弘扬一诺律师文化、使本所的业务拓展、质量控制、投诉查处、分配制度、人事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本所将始终如一、诚信守诺、永久地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诚信激励和约束机制向社会各界公示。
一、基本介绍
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是青岛市郊区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事务所,是山东省首家律师联盟——国杰律师联盟代表青岛的核心成员所,是徳衡律师集团手拉手成员所,是全国多层次资本市场联盟青岛运营中心。本所成立于1993年,目前本所内设8个综合业务部及成都联络处、北京联络处。为上百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私营、外资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998年本所女律师们被即墨市妇联授予“一诺巾帼律师部”荣誉称号,1995年被省厅授予“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称号;1997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系统“精神文明先进集体”称号;1996年和1999年二次被青岛市局荣记“集体三等功”;2000年被青岛团市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995年至2000年连续三届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01至2003年三次被青岛市局评为“先进单位”;2001年至2003年被评为即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同时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03年被青岛市妇联授予“优秀妇女维权岗”;2005年被评为青岛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第五次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3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单位,同年被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青岛市著名商标”荣誉称号。
本所陈新章主任先后四次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执行主任王翠云先后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女律师”、“青岛市十佳女律师暨三八红旗手”、“山东省优秀女律师”、“即墨市十佳律师”荣誉称号,副主任兰卫孝先后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个人”、“即墨市十优律师”, 副主任庞洪祥先后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个人”、“即墨市十佳律师”。金融部部长陈波律师、房产部部长陆天星律师先后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个人”、“即墨市十佳律师”,公司部部长韩杰律师、民商部部长张满秋律师先后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个人”、“即墨市十优律师”。陈新章主任2003年当选青岛市律协常务理事兼民事委员会主任、山东省律协民事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协民委会消法课题组成员。青岛仲裁委仲裁员,即墨市政协常委,即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咨询委员,即墨市人民政府市长法律顾问,即墨国际商会副会长,即墨市工商联常委。其率领的全所律师愿以渊博的业务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良好的执业规范,为您提供周到的法律服务。
在本所律师诚信制度建设中,所务管理和律师自律发挥基础性作用,为加强对本所律师队伍的管理、弘扬一诺律师文化、使本所的业务拓展、质量控制、投诉查处、分配制度、人事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本所将始终如一、诚信守诺、永久地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诚信激励和约束机制向社会各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