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光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12月,是律师制度改革后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现有专职律师7名,实习律师1名,行政辅助人员1名。
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围绕市局、区局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发展、实干为工作导向,坚持以确保严格、公正、廉洁和依法诚信服务为主线,以提高队伍的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水平为重点,我们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律服务队伍。
我所专职律师是以企业和公安、检察院系统辞职人员为主组建的合伙制律所,善于刑事辩护及民事诉讼是我们的特色,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廉洁和依法诚信服务为主线,以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正规化水平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律服务队伍。
提供“精品”法律服务是我们的永恒追求;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委托人利益是我们的服务宗旨,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是我们的基本准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高效创新是我们的执业理念。
我所于2011年由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授予法律服务先进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由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授予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一、基本介绍
山东光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12月,是律师制度改革后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现有专职律师7名,实习律师1名,行政辅助人员1名。
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围绕市局、区局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发展、实干为工作导向,坚持以确保严格、公正、廉洁和依法诚信服务为主线,以提高队伍的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水平为重点,我们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律服务队伍。
我所专职律师是以企业和公安、检察院系统辞职人员为主组建的合伙制律所,善于刑事辩护及民事诉讼是我们的特色,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廉洁和依法诚信服务为主线,以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正规化水平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律服务队伍。
提供“精品”法律服务是我们的永恒追求;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委托人利益是我们的服务宗旨,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是我们的基本准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高效创新是我们的执业理念。
我所于2011年由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授予法律服务先进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由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授予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