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至上律师事务所
山东法至上律师事务所,是在2000年上级要求“脱钩改制”时,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2008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合作所改制为合伙所。现有执业律师12人,其中合伙人5人,实习律师4人、辅助人员2人。全所工作人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为建立民主、平等、公正、公平、高效、科学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律师和聘用人员的积极性,我们完善了律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构,建立了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合作人会议是决策机构,决定所里一切重大事项和发展方向。主任、副主任是执行机构,执行合作人会议决议,主持日常工作。为促进规范化管理,我们制订、修改、完善了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所先后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40余家,其中有邹城市交通局、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邹城市民政局、邹城市百货大楼、山东宏矿集团、燕京啤酒(山东无名)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事业单位。为顾问单位挽回、避免经济损失数千余万元,同时为顾问单位培养带动一批法律人才;另外,我所多次为中国工商银行邹城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邹城市矿区支行等金融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是我所的执业理念和服务宗旨。我们将秉承这一宗旨,持续提升自身素质,超越自我,以继续依法维护客户的最大合法权益,在法治进程中实现自身价值。
  • 标准名称: 山东法至上律师事务所
  • 律所电话: 5236344
  • 公司团队: 15+
  • 成立时间: 1994/3/1 0:00:00
  • 所在地址: 济宁市邹城市普阳山路与欧兰路交叉路口润德中心A座二楼
详细介绍 PROFILE +

一、基本介绍

山东法至上律师事务所,是在2000年上级要求“脱钩改制”时,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2008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合作所改制为合伙所。现有执业律师12人,其中合伙人5人,实习律师4人、辅助人员2人。全所工作人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为建立民主、平等、公正、公平、高效、科学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律师和聘用人员的积极性,我们完善了律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构,建立了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合作人会议是决策机构,决定所里一切重大事项和发展方向。主任、副主任是执行机构,执行合作人会议决议,主持日常工作。为促进规范化管理,我们制订、修改、完善了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所先后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40余家,其中有邹城市交通局、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邹城市民政局、邹城市百货大楼、山东宏矿集团、燕京啤酒(山东无名)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事业单位。为顾问单位挽回、避免经济损失数千余万元,同时为顾问单位培养带动一批法律人才;另外,我所多次为中国工商银行邹城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邹城市矿区支行等金融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是我所的执业理念和服务宗旨。我们将秉承这一宗旨,持续提升自身素质,超越自我,以继续依法维护客户的最大合法权益,在法治进程中实现自身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