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嘉鸿律师事务所系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于2005年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先后获得了省“星级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取得,主要基于我所服务理念在善学习、讲信誉、有能力、守规则这个对执业律师的基础要求下,遵循“以人为本、以德为上、已法为基、以情为媒”的服务理念。 本所长期为各国有资产公司及银行提供法律服务,经过多年对金融机构法律服务及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金融资产项目的处置,本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处置经验和拥有整套国家发布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建立了理想的操作平台和坚实的法律基础。 本所拥有现代化的办公、通讯、互联网及相关文件处理设备。 拥有国家权威的法律检索系统,可随时检索国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政策性文件等,法律文件总数达10万余件。 本所办理业务的原则:尊重委托人的意愿,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框架下,力求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
一、基本介绍
黑龙江嘉鸿律师事务所系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于2005年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先后获得了省“星级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取得,主要基于我所服务理念在善学习、讲信誉、有能力、守规则这个对执业律师的基础要求下,遵循“以人为本、以德为上、已法为基、以情为媒”的服务理念。 本所长期为各国有资产公司及银行提供法律服务,经过多年对金融机构法律服务及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金融资产项目的处置,本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处置经验和拥有整套国家发布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建立了理想的操作平台和坚实的法律基础。 本所拥有现代化的办公、通讯、互联网及相关文件处理设备。 拥有国家权威的法律检索系统,可随时检索国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政策性文件等,法律文件总数达10万余件。 本所办理业务的原则:尊重委托人的意愿,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框架下,力求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