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简介
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4月,系宁国市第一家成立合作制的事务所,前身是安徽方正律师事务所,时代律师事务所。2008年根据律师法和司法部要求,改制成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十一名,实习律师一名。其中李蒙华,钟霞,张荣,张树良,马建华,吴汝亮,胡西贵、钟云八位律师为合伙人、专职律师,吴莹、胡亚峰、王博文为专职律师。
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强调团队精神和集体意识,注重律师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素养。本所大多数律师均受过高等法学教育,有较深的法学知识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其中有三名律师曾有法院审判工作经历,两名有公安工作经验。三名律师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党员律师4名。
2014年11月成立中共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定捍卫法律尊严,坚持追求公平正义。本所按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律协的要求,以支部为核心,强化党的领导,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律所管理。开展律师担任政府和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代理各类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案件。参与领导接访、法律援助、法律进社区等公益活动;提供各种非诉法律服务。以勤勉尽责、恪守诚信、追求公正、服务大局为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积极参与企业法律服务,为企业合法经营保驾护航;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被宣城市司法局、宣城市律协评为2016年度宣城市先进律师事务所、被宁国市司法局评为2016年度先进集体。
一、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担任市政府、住建委、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徽省港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青龙湾管理委员会等行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机关法律文件审查、涉诉代理、项目谈判、合同起草与修订、法律知识讲座等法律服务活动。对涉及本市市政建设和公共建设项目的法律审查,如对城市污水管道工程、万能燃气管道工程、自来水供水工程等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谈判、审查和把关,坚定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有效地防范国有资产、公共建设资金的运营风险。得到了政府及各主管部门的肯定。
二、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是本所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经济发展离不开企业,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作用就在于,帮助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规制经营主体的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其中,本所律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控制风险。本所律师在接受企业委托后,首先会了解企业的经营特点,帮助企业建立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已经建章立制的,也会进行必要的体检,提出建议,适度适时修订。企业签订合同,一般也会邀请律师参加,或者通过邮箱、或者直接送给律师审查。审查合同是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途径。律师在这方面的工作量比较大,单单就签订合同的主体,我们律师都会在网上搜集它的资信情况,是否涉讼、是否有违约、失信、受到处罚等情况。宣讲法律,也是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通过举办讲座,让企业管理人员、职工深入了解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常用法律。由于这几年受宏观调控影响,资源型企业、房地产市场低迷,波及上游企业。如曾作为本市龙头的铸造业,大量货款不能及时回笼,加上高额民间借贷给企业带来的重负,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甚至停滞,律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这种恶性循环,但我们仍然通过律师函、协商调解、法院诉讼等方式,力所能及地为企业止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努力,得到了企业尊重。
三、重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参与法律援助;积极参加律师进社区、律师下基层等社会活动。
对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援案件,除有利益冲突需依法回避的外,本所无条件接受。并及时指派律师办理。在办理法援案件中,坚持以认真负责及时有效为原则,保障受援人利益最大、效果最佳。如法援指派的郎某与某建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案。郎某在建筑公司做木工过程中受伤,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建筑公司不认为是工伤。我们在接受该案后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不受理,告知需就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申请仲裁。通过询问,郎某系工地其他人员雇请到工地做木工,与项目部并未建立长期的、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项目部系挂靠建筑公司的施工单位,通过劳务分包或承揽等形式将工程的部分工作发包给他人进行。因此,申请人可以是受雇于承揽人从事雇佣活动的人,也可以是共同完成承揽工作的合伙人,其与建筑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即便通过仲裁,也很难得到认定。据此,承办律师提出通过非诉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申请人表示赞同。为此,承办律师多次联系到建筑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宁国市住建委的分管领导和监管部门,通过他们联系到建筑工地项目部负责人。在建委支持下,承办律师联系上项目部负责人,通过多次磋商,项目部最终同意承办律师提出的除医药费(医疗过程中已支付)外,另行赔偿给申请人3万元工伤待遇的调解方案。纠纷了结,双方握手言和,都很满意。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符当事人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会主动让委托人到法援中心指派到我所来,不让当事人花冤枉钱、跑冤枉路。桂某与某公司非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待遇、社会保险待遇案。桂某从2003年起在公司上班,2013年被查出患胃间质瘤伴肝脏转移,桂某请假治疗,一直未愈。经认定为非工伤,劳动能力障碍鉴定为完全失去劳动能力。桂某向本所律师咨询是否有相关待遇,鉴于桂某因病造成困难,接待律师主动与法援中心联系,由法援中心指派至我本所办理。承办律师经过仔细询问,并查找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后,向公司申请医疗期待遇,双方协商未果。遂申请仲裁,非工伤医疗待遇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涉讼的较少,对医疗期的确定、法律适用等问题争议较大。但仲裁机关最终支持了受援人请求,裁决工伤支付医疗期生活费、一次性经济补偿、一次性医疗补助等6万余元。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后,本所再次为桂某提供援助,出庭应诉,一审判决结果与仲裁裁决一致。公司提出上诉,本所为桂某指派律师,提供二审法援。二审中经调解,由公司一次性支付桂某6万元。
本所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还通过走访、举办讲座等形式,送法进社区、进乡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认真办理委托事项。认真负责、勤勉高效,一直是本所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基本要求。对于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请求,尽可能及时进行解决。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办公,对于信函、邮件回复,合同草拟、修订、审阅,尽量使用便捷方式,达到即时、及时办理的目的。遇紧急事项需要立即参与的,如因外出等原因经办律师不能亲自到场的,安排其他专业律师参加。尽量满足委托人的办理需求,对委托人负责。
五、重视党建工作,发挥支部作用,强化团队协作,注重年轻律师培养,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本所执业律师共12名,其中党员律师4名。自2014年成立党支部以来,党员律师积极团结凝聚本所律师,与全体律师保持紧密联系,加强团队合作。引导年轻律师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注重年轻律师培养,促进律所健康发展。切实发挥支部在本所发挥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本所律师严明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恪守律师执业道德,没有发现因违反执业规范被投诉或被处罚的情况。
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支持、管理、指导和监督下,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将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加强律所基础管理,开拓进取,发挥专业优势,为当地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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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
-
律所电话:
138563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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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团队:
12+
-
成立时间:
1994/4/26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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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址:
安徽省宁国市北园路1号门面房三楼
一、基本介绍
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简介
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4月,系宁国市第一家成立合作制的事务所,前身是安徽方正律师事务所,时代律师事务所。2008年根据律师法和司法部要求,改制成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十一名,实习律师一名。其中李蒙华,钟霞,张荣,张树良,马建华,吴汝亮,胡西贵、钟云八位律师为合伙人、专职律师,吴莹、胡亚峰、王博文为专职律师。
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强调团队精神和集体意识,注重律师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素养。本所大多数律师均受过高等法学教育,有较深的法学知识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其中有三名律师曾有法院审判工作经历,两名有公安工作经验。三名律师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党员律师4名。
2014年11月成立中共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定捍卫法律尊严,坚持追求公平正义。本所按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律协的要求,以支部为核心,强化党的领导,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律所管理。开展律师担任政府和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代理各类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案件。参与领导接访、法律援助、法律进社区等公益活动;提供各种非诉法律服务。以勤勉尽责、恪守诚信、追求公正、服务大局为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积极参与企业法律服务,为企业合法经营保驾护航;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被宣城市司法局、宣城市律协评为2016年度宣城市先进律师事务所、被宁国市司法局评为2016年度先进集体。
一、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担任市政府、住建委、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徽省港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青龙湾管理委员会等行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机关法律文件审查、涉诉代理、项目谈判、合同起草与修订、法律知识讲座等法律服务活动。对涉及本市市政建设和公共建设项目的法律审查,如对城市污水管道工程、万能燃气管道工程、自来水供水工程等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谈判、审查和把关,坚定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有效地防范国有资产、公共建设资金的运营风险。得到了政府及各主管部门的肯定。
二、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是本所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经济发展离不开企业,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作用就在于,帮助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规制经营主体的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其中,本所律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控制风险。本所律师在接受企业委托后,首先会了解企业的经营特点,帮助企业建立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已经建章立制的,也会进行必要的体检,提出建议,适度适时修订。企业签订合同,一般也会邀请律师参加,或者通过邮箱、或者直接送给律师审查。审查合同是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途径。律师在这方面的工作量比较大,单单就签订合同的主体,我们律师都会在网上搜集它的资信情况,是否涉讼、是否有违约、失信、受到处罚等情况。宣讲法律,也是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通过举办讲座,让企业管理人员、职工深入了解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常用法律。由于这几年受宏观调控影响,资源型企业、房地产市场低迷,波及上游企业。如曾作为本市龙头的铸造业,大量货款不能及时回笼,加上高额民间借贷给企业带来的重负,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甚至停滞,律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这种恶性循环,但我们仍然通过律师函、协商调解、法院诉讼等方式,力所能及地为企业止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努力,得到了企业尊重。
三、重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参与法律援助;积极参加律师进社区、律师下基层等社会活动。
对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援案件,除有利益冲突需依法回避的外,本所无条件接受。并及时指派律师办理。在办理法援案件中,坚持以认真负责及时有效为原则,保障受援人利益最大、效果最佳。如法援指派的郎某与某建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案。郎某在建筑公司做木工过程中受伤,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建筑公司不认为是工伤。我们在接受该案后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不受理,告知需就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申请仲裁。通过询问,郎某系工地其他人员雇请到工地做木工,与项目部并未建立长期的、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项目部系挂靠建筑公司的施工单位,通过劳务分包或承揽等形式将工程的部分工作发包给他人进行。因此,申请人可以是受雇于承揽人从事雇佣活动的人,也可以是共同完成承揽工作的合伙人,其与建筑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即便通过仲裁,也很难得到认定。据此,承办律师提出通过非诉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申请人表示赞同。为此,承办律师多次联系到建筑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宁国市住建委的分管领导和监管部门,通过他们联系到建筑工地项目部负责人。在建委支持下,承办律师联系上项目部负责人,通过多次磋商,项目部最终同意承办律师提出的除医药费(医疗过程中已支付)外,另行赔偿给申请人3万元工伤待遇的调解方案。纠纷了结,双方握手言和,都很满意。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符当事人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会主动让委托人到法援中心指派到我所来,不让当事人花冤枉钱、跑冤枉路。桂某与某公司非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待遇、社会保险待遇案。桂某从2003年起在公司上班,2013年被查出患胃间质瘤伴肝脏转移,桂某请假治疗,一直未愈。经认定为非工伤,劳动能力障碍鉴定为完全失去劳动能力。桂某向本所律师咨询是否有相关待遇,鉴于桂某因病造成困难,接待律师主动与法援中心联系,由法援中心指派至我本所办理。承办律师经过仔细询问,并查找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后,向公司申请医疗期待遇,双方协商未果。遂申请仲裁,非工伤医疗待遇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涉讼的较少,对医疗期的确定、法律适用等问题争议较大。但仲裁机关最终支持了受援人请求,裁决工伤支付医疗期生活费、一次性经济补偿、一次性医疗补助等6万余元。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后,本所再次为桂某提供援助,出庭应诉,一审判决结果与仲裁裁决一致。公司提出上诉,本所为桂某指派律师,提供二审法援。二审中经调解,由公司一次性支付桂某6万元。
本所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还通过走访、举办讲座等形式,送法进社区、进乡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认真办理委托事项。认真负责、勤勉高效,一直是本所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基本要求。对于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请求,尽可能及时进行解决。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办公,对于信函、邮件回复,合同草拟、修订、审阅,尽量使用便捷方式,达到即时、及时办理的目的。遇紧急事项需要立即参与的,如因外出等原因经办律师不能亲自到场的,安排其他专业律师参加。尽量满足委托人的办理需求,对委托人负责。
五、重视党建工作,发挥支部作用,强化团队协作,注重年轻律师培养,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本所执业律师共12名,其中党员律师4名。自2014年成立党支部以来,党员律师积极团结凝聚本所律师,与全体律师保持紧密联系,加强团队合作。引导年轻律师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注重年轻律师培养,促进律所健康发展。切实发挥支部在本所发挥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本所律师严明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恪守律师执业道德,没有发现因违反执业规范被投诉或被处罚的情况。
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支持、管理、指导和监督下,安徽西津律师事务所将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加强律所基础管理,开拓进取,发挥专业优势,为当地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