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盛春律师事务所于2014年9月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2018年8月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改制为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隶属于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14100003172023805。 河南盛春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南都路与汉冶路交叉口司法局小区2号楼603室,地处南阳市新市政府核心区域。律所办公条件优越,具有独立的业务洽谈室、财务室、会议室,每位律师具有独立的办公室等,本所在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年被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本所现有专职执业律师8人,实习律师2人,行政人员1人,档案管理及财务1人。所有专职律师均具备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一、基本介绍
河南盛春律师事务所于2014年9月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2018年8月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改制为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隶属于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14100003172023805。 河南盛春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南都路与汉冶路交叉口司法局小区2号楼603室,地处南阳市新市政府核心区域。律所办公条件优越,具有独立的业务洽谈室、财务室、会议室,每位律师具有独立的办公室等,本所在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年被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本所现有专职执业律师8人,实习律师2人,行政人员1人,档案管理及财务1人。所有专职律师均具备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